了。
曹宁的出身已经饱受诟病,又长了这么一副身板,仿佛注定与大位无缘,曹仲昆在世的时候也很不待见他,对这个次子,根本连一眼都不想多看,曹宁多年来一点安身立命的根本,全是小小年纪便上战场,实打实的军功换来的。
曹宁未必天纵奇才,但他就像一只海上的燕子,总是能最先嗅到风暴的气息。
北军临时拔营,彻夜疾行,偏偏天公不作美,他们方才出发不久,便淅沥沥地下起雨来。
“巴山夜雨”,能涨秋池,此地纵然距离蜀中已经有一段距离,秋雨之势却不遑多让。曹宁的行军速度不可避免地被拖慢了不少,而天好似漏了,大半宿过去,雨水非但没有停下的趋势,反而越来越密,跟着雷电交加起来。
北军行至一处山谷狭长之地,先锋方才入山,便有一条大闪照亮了半个天幕,谷中闷雷的声音慌乱地在山石上来回碰撞,好像自从地面之下传来的隆隆鼓声。
一个传令兵发疯似的越众而出,从主帅处沿路往前飞奔,口中喊道:“停下!停下!王爷有令,后队变前队,绕路——”
又是“轰”一声雷声,将那传令兵的吼声盖了过去。
闪电恰似刀光。
“九月初三那天夜里,嘿,北军精锐在交界附近遭到伏击,一溃千里,伤亡惨重,死了不知道有多少人哪,那人血给雨水一冲,就好似汇成了一道红河一样,一直奔着东边流过去了,百里之外河道里的水都是猩红猩红的,跑出老远去都能听见鬼哭!”
庐州郊外,一处四面漏风的破酒馆里,几个南来北讨跑生活的行脚帮汉子在此歇脚,凑在一起,一边啃着粗面饼子,一边议论时局,常常发表一些让人哭笑不得的言论。
“扯淡,还鬼哭,你听见了?”
“我一个远房表叔家就住在那边,他老人家亲耳听见的!”
“我看人家是怕你赖着不走,说来唬你的。”
“你个……”
周翡静静地坐在一边,等着杯里有些浑浊的水沉淀干净,将周围的聒噪当成了耳旁风——没办法,不是她不关心战局,实在是一路走来听太多了,怎么胡说八道的都有,一会说发了周大人神通广大,发了洪水冲走了曹军,一会说曹军所经的山谷闹鬼,将北军留下当了替死鬼等等……也就只好充耳不闻。
“慢着,二位哥哥先别吵——那么曹宁遇伏,究竟是死了没有?”
人群一静,方才讨论得热火朝天的那几位都闭了嘴。
这时,只听一个角落里坐着的老者幽幽地开了口,道:“那曹宁恐怕是跑了。”
那老者声音十分奇特,好似生锈的铁器摩擦在砂纸上,听着叫人浑身难受。周翡举杯的手一顿,寻声望去,只见那老者面貌十分丑陋,半张脸连同脖颈喉咙处有一道凶险的伤疤,看得出是刀剑留下的痕迹,除此以外,他两侧太阳穴微鼓,目中精光内敛,内家功夫应该颇有造诣。
周翡一眼扫过去,那老者立刻便察觉到了,与她对视一眼后,冲她浅浅一点头,接着说道:“除了斥候以外,周大人有时也差遣一些咱们这样的人,替他探查民间的风吹草动,老朽老而不死,闲来无事,便偶尔帮着跑趟腿,几支队伍的旗子都还认得。那日想必是秘密打伏,我正好在附近,却全然无所察觉,半夜听见附近打了起来,连忙冒雨上山前去探看,竟见北军曹氏王旗被围困山谷,片刻后便倒了。那一战打了整宿,满山谷都是沾了泥的尸体,也有趁夜跑了的,完事以后照着闻将军的规矩,将战俘归拢,又把几个斩获的北军大将头颅高高挂起,我来回看了三遍,没有曹宁。”
旁边有人恭恭敬敬地说道:“老前辈,你还认得曹宁?”
另一人答道:“那有什么不认得,曹宁那一颗脑袋据说有寻常脑袋两颗大,我要是在,我也认得!”
众人又一片七嘴八舌地议论起以曹宁的个头怎么才能不引人瞩目地跑出去,周翡见那老人撂下酒钱,慢吞吞地披上蓑衣,虎口处长满了老茧,磨得皮肤颜色都比别处深不少,她便忍不住脱口道:“前辈练过衡山剑法?”
这还是她从吴楚楚那乱七八糟的笔记上看来的,据说当年的衡山剑派所持之剑样式奇特,有一条弯起的手柄,刚好能卡在虎口上,久而久之,那处便磨黑了。
老人一顿,片刻后,轻声道:“现在居然还有小娃娃记得南岳衡山。”
衡山密道于她有救命之恩,周翡本想同他说句什么,又觉得老人家站着自己坐着不合适,正要起身,却见那老者将斗笠往头上一遮,朗声笑道:“好,只要有人记着,我南岳传承便不算断了!”
说完,也不待周翡回话,两步离了破酒馆,飘然而去。
正这当,门口进来几个唱曲的流浪艺人,正好众人说厌了南北前线的事,便催着那几人唱些新鲜的,周翡将澄清的茶水倒在水壶里,撂下几个铜板,穿过闹哄哄的人群,正要赶路,便见那拉琴的朝众人团团一拜,说道:“诸位大爷赏脸,小的们正好听来了新曲子,今日同诸位大爷献个丑,唱得不熟,多包涵。”
周翡已经走到门口,嘬唇一声长哨,将自己跑去吃草的马唤了回来,方才拉着缰绳预备走,便听里头又传来人声:“……这段曲据闻乃是羽衣班所做,唱词乃为‘千岁忧’所书,名唤作《白骨传》,乃是一段志怪奇闻……”
周翡:“吁——”
行脚帮一帮莽撞人不管什么“百岁忧”还是“千岁忧”,只一味催促,沙哑而有些走调的曲声幽幽响起,周翡逗留在门口,将白骨死而复生后四处找寻自己坟墓的鬼故事从头听到了尾——听到白骨历险一通,因其形容可怖,搅动得四方惊恐不安,最后总算找到了自己葬身之处,却发现自己的坟冢被另一具披金戴玉的骸骨鸠占鹊巢,于是纵身跳入滔滔入海的江水中,同大浪一起奔流而去,成了司水的精怪。
周翡皱起眉,感觉这种漫无边际的胡编乱造确乎与之前那部《寒鸦声》如出一辙,不像别人冒名伪造的。
所以是谢允亲自写的?
谢允是醒了?
他整天冻得跟鹌鹑似的,怎么还有闲情逸致写这玩意?
写就写了,他既然不出门,也无需路费,为何要在这节骨眼上将其传唱出来?
还有那结尾——“长河入海,茫茫归于天色”,实在是怎么听怎么微妙,正好暗合了“海天一色”。
从自己墓穴中消失的白骨、鸠占鹊巢的隐喻、海天一色……
电光石火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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