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长勇磕了磕烟袋说:“归靡要留在村子里生活,你们又没有田地,唯一谋生的就是打猎。你该好好地帮他一下,不然以后怎样过日子?”
“我知道的。”
其实归靡存下的钱,他就算是不干活,几年下来都不用担心吃穿。但他不是好吃懒做的人,落雁也一样,所以他们还是跟以往一样,该做的事情一件也不落下。而让落雁最高兴的是知女莫若父,江长勇的想法跟她是如出一辙。
小宝长到两岁,还是头一回跟落雁分开。
眼看着她转身要离开,他的眼里含满了眼泪,“哇”的一声便哭了出来。落雁听到他的哭音心都慌了起来,小宝伸出小手索抱,她不由自主地停下了脚步。孩子不舍得娘亲,她何尝不是一样?
即使只是分开三五天的时间,她的心里也是百般的不舍。
“孩子也该学习独立一下。”
落雁的娘把小宝抱进了屋里,示意落雁趁他看不见赶紧出门。小宝是男孩子,不可以总是这样娇气,一刻都不离他的娘亲,趁这个机会锻炼一下并不是坏事。落雁想到归靡答应了清欢,等小宝长大就跟随他去打仗,她咬了一咬牙,趁着她娘把小宝抱去找果子吃,转身走出了家门。
他们谢家的男儿,一定要顶天立地,从小就独立善行。
小宝的哭音只持续了一会便低了下去,落雁一直站在门外聆听,猜想是她娘想了法子把他哄住。小宝一向很乖很听话,所以也不会哭闹太久。她的唇间露出了笑意,归靡还在竹林里等着她回去,她趁着天色还没有黑下来,加快了脚步往家中走去。
139 重返山林
从竹林出发离开了村子,落雁跟上次一样,与归靡一起往山林的深处而去。
参天的古木遮挡了初夏的热气,沿途都是盛开的野花,景致竟然比上次来的时候,更加让人流连忘返。
归靡已经离开了三年,但是他依然清楚地记得路途。
落雁自己是个小迷糊,走过的卢只要稍微复杂一点,也会轻易就迷失方向。她不由得感激归靡的本事,他天生有着猎人的触觉,认路的本事是刻在了骨子里面。归靡背着竹篓,帮助她走过难行的山径。
往常归靡一年当中,都会进山打猎好几次。
所以道路被踩踏出来,他很容易就清理干净,这一次因为时隔太久再加上是初夏万物复苏,杂草生长藤蔓缠绕,他们走得比过去要艰难很多。归靡拿着镰刀清理道路,只是半个早上已经大汗淋漓。
落雁拉他在山石上面坐下来,把从家里带出来的凉水倒出来,用瓷碗盛着递到了他的手中。
归靡接过去之后,仰起了脖子一饮而尽。
在外面打仗了三年,日夜操练行军不止,他的确是比过去长得更加强壮结实。胸口的肌肉虬起,水滴顺着敞开的衣襟往下滑,落雁只是迎视了一眼,便已经足够面红耳赤,心跳如雷。
归靡好笑地打量着落雁,他是她的丈夫,他们早已经有过肌肤之亲,但她在他的面前还是像少女般的羞涩。他庆幸自己把她从家里带了出来,只要有她的陪伴,打猎的行程便变得不再孤单。
当晚天黑之前,归靡和落雁总算是,赶到了第一个落脚的地方。
因为三年没有整修,所以草棚的顶盖都已经被风雨掀翻,幸好是夏天所以也不用担心下雨,他们也就在星月的照耀下躺卧下来,相拥着睡了一夜。
第二天早上,简单地填饱肚子之后,他们继续往山林的更深处出发。
大山深处的春天,要比山脚下来得迟缓。当村子里面已经进入初夏,这里还是刚刚春暖花开。上一次归靡带着落雁进山,是秋末冬初的天气,而这一次赶上了好时候,他带着她走上了另一条新道。
落雁跟随着归靡,气喘吁吁地攀上了高坡,眼睛却突然被他用手捂上。
“归靡,怎么啦?”
她看不清前路,一下子就撞入了他的胸怀之中。归靡拉着她的手往前行了几步,然后把捂住眼睛的手移开。
眼前豁然重见光明,落雁惊讶地瞪大了眼睛。
在他们脚下的是一片看不到边际的山谷,开满了各种各样的野花,一路繁盛的向着天边开放。身形庞大的蝴蝶上下翩飞,浓浓的花香扑鼻而来,一切恍如是人间仙境。
“太美了。”
落雁激动地跑进了百花深处。
她在遍地的野花当中忘情地跑动,足下的花草像是毯子一样,即使她摔跌在上面也不感觉到痛。她随手采摘身边的野花,红的、黄的、粉的、紫的,一定是天上的彩虹把碎片都散落在这里,所以花朵才会开出如此美丽的颜色。
只是一小会儿,落雁的手里便摘了满满的一捧野花,几乎是拿不过来。
归靡在她的身边坐下来,摘了一朵明黄色的野花,除去了枝叶,把它插在了落雁的发髻之上。花香与人面相照,他注看着自己的妻子,着了迷一样移不走目光。
“归靡——”
落雁含羞地依靠在他的怀里,唇边噙着醉人的浅笑,芳心可可,尽在不言之中。
大黄狗扑了过来,追逐着落雁在野地里奔跑。
“归靡,救我!”
她被追得无处可逃,最后只能是再次躲进了归靡的怀里。大黄狗摇着尾巴走开,而归靡用身体把她覆压住,在野地里俯下头忘情地与她亲吻。
“啊(雁)——”
他用结着厚茧的指尖,抚过她光洁的面颊,把她柔软的唇瓣含吮在口中。
落雁的呼吸凌乱,胸口因为喘息而微微地起伏,她的眸光像是被河水洗过一样的明亮,动情地注看着她的丈夫。
归靡把手伸探进了她的衣服里面,充满爱意地来回安抚着她。
落雁欲拒还迎地闭上了眼睛。
如此强壮结实的男人,却给她细腻温柔到不可思议的亲吻。当他的舌尖**过她的唇齿,她觉得自己的灵魂都像是要被他勾走。他不能够开口说话,但是他的眼眸,已经把最动人的情意,全部都告诉了她。
她为山里面的日子着迷,在这个地方没有任何人打扰,天与地似乎都只属于他们。
而身边的这个男人,他的眼中就只有她一个人。
在开满野花的山谷里逗留了许久,归靡才拉着落雁的手继续上路。
第二个落脚的地方已经不远,他们在天黑前便已经抵步。眼见天色尚早,落雁惦记着上次猎到的梅花鹿,于是便催促归靡再带她前去。两个人趴卧在溪边的乱石丛中,杂草遮挡了他们的行踪,一对体形优美的梅花鹿缓缓地出现在他们的眼前,跟往常一样,它们是到溪边饮水。
归靡远远的注看着他们,但是却没有暗中把弓箭拉紧。
“归靡?”
落雁不解的看向他,轻轻地开口询问。
归靡看着她摇了摇头,拉过她的手心,写下了“交配、怀胎”几个字。洛阳的耳根羞红,猎物跟人一样也会有情动的时候,尤其是在春天的季节。归靡是真的喜爱这片山林,他不去不杀怀胎、带仔的母兽以及年幼的猎物,让它们繁衍生息,山林才能够取之不竭用之不完。
“那我们只看看,什么都不要做。”
落雁凑在归靡的耳边轻声地开口,不愿意惊扰了溪边的那一对美丽的梅花鹿。
与归靡在乱石丛中趴卧了半天,结果还是一无所获,但落雁却完全没有失望。有没有猎物并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他们都可以把日子过得问心无愧。归靡伸手去抚碰过她的脸,她还是像是初次来到山林的时候一样,对什么都充满了好奇。她能够认同山林打猎的规矩,也让他感到非常高兴。
140 终章完结
回到了落脚的地方,归靡把路上猎到的一只山鸡收拾干净,架在了火堆上面烤熟。
两个人坐下来用晚饭,落雁记得上一次,归靡在填报肚子之后,把剩余的骨头和杂物,都用镰刀挖了洞埋起来。所以这一次,她也有意保持着周围的干净,。归靡赞赏地看着她,他的妻子实际是非常聪慧可人的女子。
山鸡被烤熟,散发着阵阵诱人的香味。
归靡用小刀切下了肉质最肥美的鸡腿,用树叶包了递到落雁的手中。落雁伸手接过,却不肯先吃,等到归靡把杂事处理完,她才与他相视一笑,把鸡肉送到了唇边。
这一夜两个人在草棚之上,又是相拥着入睡。
到了次日天明,落雁在阵阵的松涛声中醒来。当她睁开眼的时候,归靡也已经醒来,用黑眸沉沉地注看着她。她在他多情注视的目光中,不自觉地羞红了耳根。分别了三年之后,他们的感情与上一次相比,越发的像是醇酒般浓厚。
她再也不用担心,他会突然之间就离开。这个男人在外面闯荡过,但他最终还是回到了这座山林,像是往常一样的生活。
起来之后用过了早饭,归靡继续出发去山林里面打猎。
有了上次他走开之后,落雁掉进了陷阱之中的教训,这一回归靡把她带在了身边。因为不需要为生计发愁,所以他也不强求猎到猎物,只是想尽量的陪着落雁。一个早上下来,他们只猎到了几只山鸡和野兔,然后便牵着手回到了落脚的地方。
归靡点燃了火堆,替落雁把湿衣晾开。
落雁脸上的红晕未褪,只怪规模在路过温泉池的时候,硬是把她拖到了水里面。热气腾腾的温泉水,把他们的衣服都浸湿,归靡伸手脱掉了上衣,伸手把她勒进了怀里面。落雁带着羞涩依靠在他的怀里,想要逃避却是逃不开他的柔情。
两个人到最后都忘记了身处何方,只知道要与对方紧紧地相拥。
有了上一回的经验,这一回两个人出来都多带了衣物。所以在温泉池里面忘情地亲热完之后,他们也有可以替换的衣物。
“归靡,这是什么?”
落雁站在草棚下面,无意中瞥见刻在柱子上的几个小字。她用指尖抚过刀痕,辨认出上面刻的是“安南,来过。”他们昨天来得太晚,匆忙中没有留意查看。字迹都是新刻上去的,证明不久前的确有人曾经来过,但“安南”到底又是谁?
归靡的眼中流露出惊讶,把东西放下来,拉着落雁的手便往山岭的高处攀爬。
站在百尺高崖之上,脚下都是莽莽的丛林。落雁费解的看着归靡,不知道他为什么突然把她拉到这个地方来。归靡从竹篓里拿出了短笛,凑在唇边吹奏出短暂的鸣音,低声在山林之中回荡,一下子就传出了很远。
山风吹动着落雁的头发,她音乐明白归靡是在传递着信号。
笛音随着松涛声一阵阵地传开,山谷之中有一座搭建了有些年月的木屋,身材魁梧的男子正在门前修理抵御豺狼的篱笆。听到了笛音之后,他停下了手中的事情,唇边露出了会心的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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