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更新计划》共产主义的可能形式

    《人类更新计划》中采用了一种奇怪的财产制度:

    不限制个人财富占有,禁止遗产。

    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第24章,提出“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

    个人私有是个人参与社会交换与分工的基础,也是科学技术发展和知识积累的基础。

    贯穿理论与著作的始终,马克思也提出“消灭私有制”。

    个人所有制和私有制,看上去是双胞胎。表面看,长得很像没错了。

    世界里面,个人生前掌握的巨大财富,死亡时将回馈社会。子女社会由抚养,每个人的起点,看上去是相等的。阶级在人生的初始阶段,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成年人因为能力与机遇的不同,必然产生巨大分化,有人功成名就,有人碌碌无为,有人吃一辈子国家救济;死后却都一样归零。

    归零不仅是个人自身。延至子孙后代。

    每一个孩子以同样方式的社会抚养,成长为下一代的成年人,经历风云变幻,经历枯荣炎凉。死后不为子女留下财富,只能留一点纪念品。

    社会阶级也许,可以,这种方式,被打断。

    因为所谓私有制,并非个人拥有财富的意思。

    所谓私有,是阶级占有。而阶级是被财富的制度(包括定义财富、积聚财富与传递财富)固定的人类群体。

    阶级是财富制度的产物。这种财富制度规定了什么是财富:比如,女人是不是一种财富。规定了谁可以获得财富:比如,美洲大陆的征服者可以占有土地这种财富。规定了财富传递给谁:比如,地主的长子不但可以继承土地,还可以继承他的社会虚拟结构的资格“爵位”,甚至参与分配非财富的各种资源。所谓父祖余荫,以各种制度化的形式在阶级社会中发挥作用。

    私有制是关于人类群体的财富制度。而个人所有制,并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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