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命啊大夫》第二十二章 奇兵

    萨克的狂战士无敌于天下,他的缺点跟优点一样的明显。优点是无痛感还有倍增的力量,至于缺点就太明显了,那就是三分钟先生。狂化的持续时间相当的短暂,一般只有十到二十分钟。因为每个人的体质都不一样,所以这狂化的时间也就不一样。但是他们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狂化后遗症。

    德隆只派出了几十名狂战士,这就足够说明他很谨慎。狂战士也不是一抓一大把。现在整个萨克王国全部加起来也就那么数千人而已,这要是随便什么人都能当的话,那萨克早就统一整个大陆了。

    而埃米内斯等的就是狂化时间结束的这一刻,他也是在赌,赌对面的那个狂战之王不敢孤注一掷。他赌对了,所以战争的天平一定会向他倾斜。

    狂化时间结束的狂战士,生命力严重透支大他们,现在除了等死别无他法。但是他们是骄傲的死去的,因为他们用他们有限的生命,换取了十数倍敌人的性命。虽然没有击溃,但仅杀伤数量也足以让他们成为英雄。不过今天的主角似乎并不是他们,而是在不远处山坡上那隐蔽了很久的数百移动堡垒。

    罗杰终于等到了自己盛大出场的时刻,他志得意满的带着五百重装骑兵缓步走出树林。战马不安的打着响鼻,躁动的心让它们不停的挣脱着自己身上的骑士。重骑士一字排开,长长的重骑枪在日光下不断闪着让人心悸的寒光。

    五百重装骑士,数量似乎并不是很多。但是当他们黑压压的冲下山坡的时候,那震天动地的马蹄声让在场所有人都为之心惊,为之胆寒。

    战场在这一刻忽然变得安静了起来,那沉重的马蹄声还有骑士身上密不透风的板甲摩擦声,显得尤为刺耳。

    “为了帝国,为了荣耀,为了明日的辉煌。杀!”罗杰这个人虽然并不是究竟沙场的军官,但在造势这方面绝对是一个老手。他知道自己的士兵最需要什么样的言语激励,这一招屡试不爽。

    重装骑兵携奔雷之势化作一股无可匹敌的洪流硬生生的冲进了战场,但是他们的目标并不是后军那数千近卫。

    “这该死的罗杰,他居然敢违背军侯的命令”一个参谋官气的咬碎了一口钢牙,然后一拳锤在了面前的沙盘之上。

    “那有什么办法人家可是黑龙将军的亲侄子,来这里支援也仅仅是来镀金而已。命令笑话!”

    中军帐一时间似乎变成了菜市场,你一句我一句的好不热闹。

    三万萨克战士,与数千近卫比起来,这功劳孰重孰轻一目了然。至少罗杰就比较喜欢去击溃那三万萨克王国的精锐,而不是这些野蛮人身后的那个什么劳什子萨克国王。在他的眼里,野蛮人就是一群没有开化的野兽,而那个萨克国王最多也就是一只已经没有了利爪与獠牙的兽王罢了。

    “哼!老匹夫,让我替你去抓那个劳什子国王真是异想天开。我抓了那个国王能得到什么功劳还不是全都让你抢走了老子才不那么傻呢。放着三万步兵这样的大的功劳我不抢,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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