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味》第三十一章 震惊!炒饭用的是猪肉

    “各位,你们都有所不知吧这也正常,毕竟用笋尖和其他食材做了个障眼法,所以你们没发现吧,满福楼炒饭用的肉,其实是猪肉...”

    王代没跟着李小白,居然又像上回那样,跑去跟食客唧唧歪歪。

    李小白捏紧拳头,真的很想一锤子给王代砸过去,这货简直太欠打了。

    眼下都成这样了,还做什么面条,应该给食客准备花生瓜子什么的,估摸着又要开始当吃瓜群众了,哪有心思吃面条。

    李小白又倒回去,走到大厅时,满打满的三十几位客人,老老少少,男男女女,就跟三十几只鸭子同时发出声音。

    炸开了锅似的,更让李小白吃惊的,经过王代这么一说,食客们分为了两拨人。

    一波觉得猪肉并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吃起来都没有土腥味,由此可见,李小白肯定是处理得干干净净。

    还有一波人则没这么好说话,甚至有几个小娘子已经开始做出干呕的动作。

    当然,率先炸开的就是壮壮,他已经面目狰狞的一把抓起王代,而陆辰赶忙跑过来,摇着头说壮壮太粗鲁,这样影响不好。

    王代听后,贼眉鼠眼的眼珠子在眼眶里来回转动,大声喊着:“打人啦,满福楼隐瞒猪肉充当其他肉,居然敢收一两银子。”

    陆辰听后,摇着头无奈道:“壮,我觉着粗鲁没啥不好的,往死里揍!”

    壮壮有了陆辰的鼓动,更是揪起衣领,右手捏紧拳头已经在半空中,不出意外,下一秒就会朝王代抡过去。

    ‘哗...’

    食客们发出一阵哗然。

    李小白虽然愤怒,但当即就把壮壮制止住,事情没弄清楚前就对人大打出手,这要是传出去,影响不好,坏了酒楼名声。

    王代不仅像衰神,还跟个搅屎棍似的,他这样做到底有什么好处,难道就只是单纯的想来学厨艺,以后做自己的竞争对手

    可经过他这么一闹,别说李小白不会教他,不把他人给撕烂都已经是对得起他。

    再来,让李小白很费解的,炒饭用猪肉,怎么了,他知道这会儿还没有发明炒菜,就算是对新鲜事物,禀着好奇不敢尝试的心里,应该也不至于反应这么强烈。

    在说了,这两天炒饭卖的挺好的,从这一点说明,炒饭这个创新在当下,是被他们接受的。

    那么问题来了,用猪肉炒饭到底怎么了,是触犯到了神明还是另有说道

    李小白知道这会儿不吃牛,杀牛是犯法的,因为社会生产力不足,耕牛就好比拖拉机,是社会第一生产力,当然,也不排除某些嘴馋的吃货偷偷干这事。

    除了牛肉,剩下的就是鸡鸭鱼猪,土豪们还喜欢大锅炖羊肉,除了个别宗教,比如msl,他们就不吃猪肉...

    想到这里...

    原来!!!

    李小白突然有种拍大腿的感觉,都怪自己疏忽大意,因为猪肉在他的那个生活环境,绝大部分人是作为主食肉来食用的。

    想到msl不吃猪肉的原因之一,《古兰经》跟圣训的原则:凡是对人有害的均属非法的,凡是不利于人们身心健康均属被禁之列。

    因为猪健全的天性,被视为及其污秽的动物,一切废物和肮脏的东西,郄成了猪的最可口、最贪求的食物。

    想到此处,李小白在联想到唐朝,其实也跟这个逻辑思维差不多。

    原因很简单,这会儿猪作为家畜还没有被广泛饲养,只有个别穷苦劳动人民会喂一两头猪,到了年底在卖掉换粮食。

    而最最最根本的原因,十有的猪圈是跟厕所不分开的。

    所以唐朝贵族圈里有个不成文的规定;吃猪肉的是下等人,是黔首百姓,上等人以食猪肉为耻。

    这当然不是李小白胡思乱想联系的,曾经就在某本书里翻到过,魏王李泰曾上访过一位老兵,实在是饥饿难耐,就吃了口猪肘子。

    这在现代来说是多么美好的美味啊,而李泰觉得非常丢人,回来后怕被同胞
猜你喜欢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