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逍遥行混世传奇》第十五章 目标魔武双修

    我之所以选择做魔法师是因为魔法师看起来最帅气,想想战士那五大三粗的样子,每次战斗都养冲在最前面,魔法师都是在后面放魔法偷袭。我以前玩游戏都是选择魔法师的,活力输出高,技能也多。

    我用金手指觉醒了两个血脉,依照魔法书给出的方法自己觉醒了魔法池。现在魔法池还很小,不过我学习了天元决后魔法池并没有想魔法书介绍的那样只拥有魔法池,我还拥有了另一套经络。

    天君府的练功房里传出轰轰轰轰的声音,一个个小火球不停的飞向不远处孤零零的木桩。我学会小火球术快一个星期了,每天都用一个小时来练习魔法。可是我发现火球的威力是不错,但速度太慢还要准备时间,敌人如果有准备我很难以及致命的。魔法师的弊端太明显了,敌人一旦近身就很难有还手之力,更重要我的世界不允许出现魔法啊,要是被抓住非得变成小白鼠,每天躺在冰冷的铁床上,各种针头不停的给我打针,想想就不寒而栗。

    连续释放二十几个小火球之后体内的魔力消耗光了,想要继续释放就要冥想恢复魔力。低级魔法师太弱了,这才多一会就没魔力了,看来还得想想别的办法,想了半天只能选择战士了,毕竟保命要紧,打不过的时候还可以跑啊。

    从手镯里翻出一本古朴的笔记。凯特传奇剑圣,因为被小心眼的盗贼看上圣剑,结果武器连带自己的大部分身家都落入了盗贼手中,里面竟有本剑圣的修炼心得,当然包括了修炼功法。

    阿拉斯果然是我的福星,真是想我之所想。

    圣剑落在地上砸出一个深坑,真沉啊,这得多重啊。看起来精美无比,可是我使出全身力气竟然文丝未动,好在手镯对重量没有要求,将圣剑重新收回手镯里。没有合适的武器联系,手镯里的武器不是太重就是极其锋利,又不就是根本不合适,太重我拿不动,锋利伤到我自己怎么办,不合适你见过用魔杖砍人的吗所以我在天赋的杂物间找到一把材刀(估计是用来修建树枝的)开始按照
猜你喜欢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