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上,康氏也不管阴平已经十一岁多了,就那样一直抱着他,让他坐在自己的腿上,爱抚着他的头发,他的脸,仿佛在看一件绝世珍宝。
小红小翠自然也是无比高兴,这下好了,她们终于可以回京城了。等一回去,夫人特别是老爷甚至老夫人都少不得一番打赏的,到时候再求一求,拿到卖身契,脱了奴籍就能回家嫁人去。
到了凌云楼,小红小翠往掌柜的那里一站,不知道说了什么,那掌柜的立即就走上前来,引着几人去了三楼的一个包间。
又过了大概十多分钟,各种叶枫和千言从未见过的菜色一一传了进来,端上桌子,让人目不暇接。
康氏一直不停地往阴平碗里夹菜,却见阴平没吃多少,于是关切地问道:“平儿,是菜不好吗要不要娘重新叫一桌上来”
闻言,阴平赶紧说道:“不是的,娘,我习惯了一天只听两顿的,早上吃,晚上吃,中午是不吃的。还有,这些菜我从来都没吃过,也不知道是什么。”
看康氏慌张的模样,阴平觉得自己要是晚一步说话,她铁定会叫人进来换一桌菜的。
若是这样,那就太浪费了。
闻言,康氏的眼圈立即就红了,又流下泪来。想都不用想,儿子定是过得不好,才会一天只吃两顿的。
康氏便自言自语地说道:“怎么会只吃两顿呢,是不是……”其实她很想问问,是不是收养阴平的那家人虐待他,不给他足够的食物。
阴平反常地没有接话。
见阴平沉默,叶枫这才说道:“我们在寺庙里长到十岁,我是去年出来的,因缘际会的在陈家村落了脚。阴平则是上个月刚出来的,一路流浪乞讨过来的。”
这原本不是什么秘密,以康氏的家底和实力,稍微一打听就能打听出来,所以叶枫并没打算隐瞒。而且,他心里隐约有个想法,只是现在还不宜说出来。
康氏一听,这才恍然大悟,难怪叶枫和阴平的头发都不长。叶枫的倒也罢了,好歹能够束起来了。阴平的就有点不伦不类了,那么短,简直像被人故意剃了的。
原来,二人竟是在寺庙里长大的。
“我们一天只能吃两顿饭,顿顿都是稀粥。这十多年来,我已经习惯了中午不吃饭。即便是吃,我也只能吃很少。还有就是,我不习惯吃肉,这种味道,我正在努力适应。”许是叶枫的话鼓励了阴平,又开启了记忆。
阴平放下筷子,有些回忆的说道。
“是啊,我特别不适应,经常饿肚子,可是却没有吃的。不知道你还记得不,有次我实在是太饿了,就喝了几瓢水充饥,结果喝的太多,弄得我拉肚子,拉了好几天。”
叶枫静静地说到。
这是他第一次说起这个事,这也是原主的记忆。想必,那次的拉肚子让他的身子变得越来越差,以至于被一场风寒要了性命,叶枫才得以来到这里。
阴平回道:“我当然记得,我和薛丹还笑过你呢,但是后来见你发烧了,我们就不笑了,连师父都说,你活不了了。结果,你小子倒是挺过来了。”
二人就这样说着,回忆着往事。在一旁仔细听着的康氏已经哭得不能自已。
难怪阴平这么瘦,原来是一天两顿、顿顿是粥的过了十年,原来不吃荤腥过了十年,还乞讨了一个月。好在老天有眼,她终于找到了儿子。
往后的每一天,她都要尽她最大的努力让儿子过好,慢慢地补偿他。
不顾二人的反对,康氏又叫了一些素菜,有蘑菇这样的山珍,也有这个季节的时令蔬菜。见到有蘑菇,阴平果然多夹了几筷子,这让康氏十分高兴,好些做对了什么大事似的。
一顿饭吃了许久,聊了许久,但终究是没有不散的筵席。
临行前,康氏真诚地对叶枫说道:“看得出来你和平儿的关系很好,也看得出来,这几天一直是你在照顾着他。我曾经发过誓,谁救了我的儿子,我一定会报答。你就直接告诉婶子,你有什么想要的,婶子一定努力为你办到。”
其实,自从康氏出现,叶枫便知道她不简单,估计也是一个不缺钱的主。
但是,叶枫虽然喜欢银子,却也有比银子更重要的事,因此对康氏说道:“婶子,我和阴平能住一起十年便是缘分,不用说什么救命恩人这样的话。不过我倒是真有一件事需要婶子的帮忙。”
说着,叶枫指着千言说道:“我刚从寺庙出来的时候,是她的家人毫不犹豫地收留了我,因为都姓叶,所以我又认她娘做了姐姐。这是我姐姐的女儿,叫千言,她的姐姐叫千语。八年前,也就是一岁的时候被人拐走了,至今下落不明。恳请婶子回去后帮忙找找,那就万分感谢了。就是不知道婶子家是哪里的,方不方便。”
闻言,康氏便道:“有什么不方便的,你帮了婶子这么大的忙,婶子自然也会帮你的忙。你放心,等婶子带平儿回了京城,祭了祖,婶子就开始为你找。”
原来是来自京城,怪不得是这样的气派。
如果智慧和尚在这里,一定会气得吐血而亡。
叶枫、阴平和薛丹三人中,他一直以为是薛丹家最富贵,然后是阴平,最差的是叶枫家。
叶枫和千言目送着康氏带着阴平上了马车,心里有些说不出的失落感。来的时候是三个人,现在要回家了,却只剩下他和千言两个人。
见马车起步,两人也转身离开,准备去找陈千山,也是时候回家了。
阴平见叶枫和千言离开,泪水突然就流了下来,看得康氏一阵心痛。见阴平闷闷不乐,康氏便道:“你是不是舍不得你这两个朋友啊”
阴平便道:“娘,我们能不能不回京城,就住在这里。我觉得这里也挺好的。”
闻言,康氏便道:“平儿,你看这样行不行,娘先带你回京城,去见见你爹,去看看你祖母,还有你外祖父外祖母,他们都在等你。等做完这些,咱们再回来好不好”
康氏也喜欢这里,这里是她的福地。但是,眼下还有更重要的事要做,那就是带阴平回去。
说实话,康氏没有忽悠阴平。
京城那个家,她实在是厌倦了。虽说这么多年她从未回去过,阴丽仁也一直保留着她的正妻之位,但是,她心里的怨恨还是未消。
当年,在儿子和家产之间,他始终是选择了家产。而且,根据眼线的消息,这些年家里好像又有了一个孩子。至于是男是女,她根本就不在乎。
所以,等处理好京里那一堆事,她一定会带着阴平回到青山县来住上一段时间,顺便去看看阴平住了十年的寺庙是什么样的。
另一方面,阴平必须回京。
不管她康氏如何厌弃阴家,但阴平始终是阴家这一代唯一的一个男孙,至少是唯一的嫡孙,而且是嫡长孙。她离开的时候,胡氏和阴丽仁都曾说过,不管以后他有多少个孩子,家产全部都是阴平的。
就冲这一点,她就必须带阴平回去。
等阴平得到家族的承认,有了正式的继承资格,那么他想去哪里都行,自己也都会跟着。这是她能想到的唯一补偿阴平的东西。
康氏陷入了沉思,因为她忽然觉得有些厌恶,又有些空虚。这十多年来,她只做了一件事,只有一个目的。现在,这件事做完了,她反而不知道该怎么做。
说实话,她真的讨厌阴家的气氛,倒不是说她不喜欢那几个妾,而是那种互相提防的氛围。
她和阴丽仁,再也回不到过去了吧
也许,回到青山县来,帮慈幼局做一点事,或者,就像叶枫说的,帮助全国被拐婴孩家庭做一点事,这才是她想要的生活吧。
见康氏不说话,阴平便拿出怀里的荷包,把那个绣着阴字的荷包递给了康氏,这才问道:“娘,这枝毛笔看着很普通啊,为什么会是我们阴家的传家宝呢而且,这枝毛笔怎么这么短,写字都不方便啊。”
接过毛笔,康氏这才从沉思里拔出思绪,对阴平笑着说道:“儿啊,以后休要再这样说,没得让人笑话。咱们阴家虽然好几代没有出个秀才了,但这枝毛笔却是你先祖考中进士的时候用的。你看……”
说着,只见康氏用力往下一甩,这枝笔就露了一截出来。这一截竟然全身都是玉石雕成的。这玉温润,雕刻精美,一看就不是凡品。
原来,这枝毛笔竟然是伸缩式的,这在现代再普通不过,例如,钓鱼竿都用了这种技术,方便收纳。
可是,这个时空,说不定这就是唯一的那一枝。
阴家先祖考中进士前受过不少冷眼,吃过不少苦,因此才找能人巧匠制了这支笔,取“大丈夫能屈能伸之意”。
并且留有遗言,这笔传男不传女,传男也必须是嫡长孙。
阴平这才知道,原来这支笔竟有这么一段历史。
一路上,阴平的一应生活照顾康氏都是亲自出马,不假他人之手。晚上睡觉的时候,康氏更是一夜起床看上五六次才放心。
而住客栈的时候,康氏必定要一个套房,并让小红小翠轮流守着。她现在一闭上眼睛就害怕,害怕等自己醒来,这一切只不过是一场梦。
只有日夜不休地轮流守着阴平,她才安心。
就这样,差不多过了十多天,康氏的马车便进了京城的地界。又走了半日,在康氏的提醒下,阴家到了。
原本依着康氏的性子,她是先要回娘家的。毕竟,这么多年,她的娘家人出钱又出力的,一直在帮着她寻找孩子。虽然未曾跟着来,但到底是一片真心。
人家又没这个义务。
可是,为了给阴平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也为了让胡氏和阴丽仁开心,她终究是忍了下来,带着阴平先回了阴家。
为了阴平,她什么都能忍。
村里人见到康氏和小红小翠,已然是惊讶的不得了,这得有十多年了吧,阴家那几个小妾都在说,这康氏是不会回来了,据说在一处尼姑庵带发修行。
及至见到康氏后面的半大小子,那容貌活脱脱就是少年版的阴丽仁!看来,这康氏不但没有出嫁,还硬是将儿子找了回来。
一时间,村里那些爱说人是非的人又忙碌了起来。
“我刚刚看见康夫人回来了!”
“不是说她去了尼姑庵修行吗,怎么回事”
“我给你讲,人家不但回来了,儿子也找到了。”
“真的吗,这可是大消息啊,我得去告诉阿花娘。”
康氏并未事先写书信回来告知,故而阴家是一点都不知道的。此时,阴家刚吃过午饭,几个小妾都在胡氏跟前奉承。
原本胡氏今天是不出来吃饭的,奈何她一大早眼皮子直跳,去给已故的阴老爷子上香,那香竟然三根都断了,直把胡氏给唬的,心想是不是又要出什么大事,抑或阴老爷子是记恨她将孙子弄丢了,这才不受她的香。
看来,必须再生一个才行。要不然,百年之后,她也没脸去下面见阴老爷子。
于是,许久都是在房里吃饭的胡氏一大早便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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