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林之烽烟四起》第三十七章 偷袭

    “这就是狼王”

    田大当家带着众人赶过来,看着宛如小山一般的尸体,忍不住倒吸一口气。

    “没错。”尘欢点点头道:“它就是狼王。”

    “好大。”

    众人惊叹道,虽然他们早见过狼王,可那都是躲在树上。如今走进一看,那股震撼更加强烈。

    “多亏你将狼王杀了,否则众兄弟都要交代在这里。”田大当家感激的说道,若此次没有尘欢,恐怕他们全都死在狼群下了。

    “侥幸而已,若不是狼王大意,恐怕还无法杀死它。”尘欢摇头唏嘘道,回想起刚才的一战,狂发后的狼王比之前强的太多。

    “好柔软的皮毛,将它剥下来应该可以卖个好价钱。”田大当家蹲下来,摸着狼王的皮毛,道。

    田大当家常年押送货物,他的眼光自然毒辣,珍贵的皮毛价格不菲,不亚于那些珍珠宝石,深受富商大贾们的喜爱。

    何况狼王的皮毛更是稀有,市场上往往有价无市。

    “哦”尘欢内心一动,他还真的不知道,道。

    “尘欢小友有所不知,狼王的皮毛不但好看,而且防御力惊人。如果拿到市场上拍卖,至少可以卖出十万两银子。”

    田大当家看着尘欢的表情,立即明白尘欢根本不懂这些事。

    “原来如此。”

    尘欢内心了然,那些富商大贾忙于生意,难免得罪其他人,这些珍贵的皮毛,不但能保暖御寒,更能无惧普通刀剑的攻击。

    相当于多了一份保障,而且最重要是十分好看,穿起来还不掉身价。

    “尘欢小友。”

    田大当家诚恳的说道:“若是你不介意,请让我等替你剥下狼王的皮毛。”

    “此次幸免于难,众兄弟等无以为报,请让我等替你出点力。”

    狼王是尘欢所杀,自然归尘欢所有,众人对此也毫无意见。

    “大侠,你就同意吧。”

    众人见尘欢犹豫起来,当即齐声得说道,他们都是有情有义的汉子,自然希望能为尘欢做点事。

    “你们……”尘欢内心一暖,此次田大当家损失严重,比他更需要狼王的皮毛。

    “尘欢小友无需担心我们。”

    田大当家顿时明白,当即连忙的说道:“这些普通的皮毛,虽然价格不及狼王,可是加起来足够弥补众兄弟的损失了。”

    要知道尘欢杀死了足足一百多头狼,每头狼跟老虎一般大小,价格自然要高出不少。

    “你就同意吧。”田娲也是连忙的说道,若是没有尘欢,恐怕他们早就沦为狼群的食物了。

    “那就多谢众兄弟了。”尘欢对着众人拱手说道。

    而就在众人忙活之际,一道杀星陡然降临,冷漠的眼神,睥睨在场的众人。

    只见他冷手一挥,顿时出现一道庞然剑气,轰然射向尘欢等人。

    “危险!”

    尘欢内心一惊,当即身形晃动出现在众人前面,翡翠青云笛刺向剑气。

    嘭……

    剑气当即溃散开来,尘欢忍不住倒飞出去,当即吐出一口鲜血。

    “尘欢小友。”

    田大当家一惊,看着倒飞出去的人影,连忙朝着尘欢跑过去。

    恐怖杀气笼罩在众人,在场的人无不颤栗,来人竟然恐怖如斯。

    “阁下是谁”

    尘欢擦去嘴角的鲜血,两眼盯着前方的黑影,问道:“为什么突然对我们下杀手”

    “重要吗”黑影摇了摇头,从树林里徐徐走出来。

    众人顿时看清楚来人,穿着一件短袖子布衣,露出两条强壮的胳膊,粗壮的筋脉宛如蚯蚓似的鼓起来,恐怖的气息扑面而来。

    肩膀上绑着一条铁链,宛如腰带似的从背后穿过来,交叉束缚在胸前。

    背后负着一柄重剑,它比普通的剑要大的多。

    “血手魔魁”尘欢骇然道,一眼认出眼前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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