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装者同人)【楼诚】故人长绝》分卷阅读66

    “别拿小时候的话哄我,人要变成星星是吗?”

    “没哄你。”

    阿诚摇头笑起来,扬了扬下巴:

    “星星在哪儿?”

    明楼惊异的看着他:

    “阿诚教授,你好歹也是个知识分子,在白天说没有星星,我可是要笑话你的。”

    阿诚知道明楼在安慰自己,两个人有时候太默契,倒省了很多话,他笑而不语,只看着一碧如洗的天出神。

    无论白天还是黑夜,星星确实永远在那里。此时此刻阿诚倒是非常愿意相信明楼的话了,愿离去的人,都在长天之外。

    故人长绝,而星海永明。

    end

    完结。

    回来还是要走的,莫方,具体见番外。

    故人长绝说在完结后的话

    写完故人的感觉就是:长舒一口气。

    讲这样一个故事,最开始的设想是后面东北还要写一些人物,写一些事情,但后来觉得自己的篇幅用的太多了,再说下去未免要拖沓,所以作罢了。

    但关于东北的事情还是要说的,会在番外里面有,我是一个东北人,关于抗战,我们有更多的痛苦,也有更多的愤怒。

    就像口罩太太说的,有些事情离我们很近。就像她说的,我这个故事可能提到了很多普通百姓,所以显现出那么点儿真实的味道来。

    我写过的这些人,很多大家都看得很透彻,这对于一个作者来说是天大的幸福。口罩太太说我写了两三分,好像四处不沾,对的!就是这样懒!然而大家能看出十二分来,真的,我很想给你们理解满分!所以我说一个大家没怎么在意的小小小配角,就是那种拍电视剧可能要找十二线外的演员去演的角色这里对十二线演员并无恶意,就是付元士,这个人我好像着笔不是特别多,很多时候只是用他来做一个情节的牵引,但有人觉得他死的有点突然又好像洗白的有点没道理。可能是我说的太不清楚了,也不知道小天使们有没有人注意到这些事情。

    ,付元士出场,找阿诚报销票据,没找到,便抱怨平时瞎晃,用的着的时候没影。后来听说女学生的事情,发出一声笑。我把这个人写的很浮躁,很嘲讽。后来,暗杀米谷的时候,他暗示阿诚久保听到过风声,又在外面等人,这个时候看来他的浮躁并不影响他冷静圆滑的处事,很有心眼,情商很高。他的刻意讨好很明显,因为当时他并没有觉得阿诚有多么的可疑,久保的事情可有可无,只能是向阿诚表明,我是有心知会你的,我忠于你。所以当后来久保拿枪指着阿诚的时候,他又毫不动声色的看戏,手握住枪,确是在枪响之后,说明他只是出于自卫的条件反射。而这样的人,他的愤怒的无可忍受的点是什么呢?就是有个地方,他去警署帮刘什么江来着我忘了,去抓大学生,他受不了,和阿诚说被学生吵的烦,非要回来。

    他是什么都不在乎的那种,不可能因为学生吵闹这个原因,不惜和领导说这个工作我不做了,工作的各位应该都懂的,能咬牙干的就绝不和领导说不行。所以说,他这个人,心中是把自己出身燕大这件事分开来的。

    燕大是当时有名的爱国学校,付元士刚开始就是政府工作,所以他心中也有热情,但最终不遂人愿。所以他看不得学生爱国运动,每声口号都打在他脸上。

    他是看得最明白的一个,死得也最明白。

    这就是这个人,他有他的故事,随他而去。

    我看过很多很多抗战的故事,说实话,入坑很晚,这让我很后悔,但幸好我来了。在此之前,我看过很多稂莠不齐的抗日剧,是249的死忠,但同时,我很早就入坑b站,那时候b站还不火诶?暴漏了年纪,追番也很早,对日本也十分喜欢,每天靠着二次元过活。

    当你相对来说并不十分偏颇某一方的时候,你会通过战争看到更多的悲痛,所以我写了一郎。

    换位思考,当你的国家做了绝对的错事,这种懊恼和愤怒是无可比拟的。日本那么美,可它却有那么不堪入目的瑕疵。如果是我,我无法忍受。

    啊,跑题了,我是说,看了那么多抗日剧,终于有机会下笔写一个故事,我确实尽了全力。、

    番外我要写一写抗联。我是辽宁朝阳人,朝阳是个小城,非常小,一天能绕着市区转好几圈,李幼斌老师在这里的清风岭拍了《中国地》,然而这里在当年,只用很少很少的兵力就被占下了。

    北票是朝阳的地级市,我的老家在那里。北票的煤矿当年很丰富,日本人专门建了车站来运煤,铁路也是他们修的。几年前老车站才被扒掉,但铁路还在用,沿路的能家,金钩等小站还是那些房子,矮小而结实。我的姥姥今年78岁了,日本人来的时候她才7、8岁,我的太姥姥一个人迈着小脚带着她和我舅爷一起,趁夜色穿过小树林跑到河套上游去找太姥爷。

    姥姥说,两方军队隔着树林放枪,子弹飕飕的过,在夜里是亮的,一截一截的。她不会说,其实就是夜晚的弹道。太姥姥让他们千万不要出声,然而舅爷那时候才三四岁,指着子弹,脆生生的问:

    “娘,你看那是啥?”

    姥姥总是叨咕这件事,她说记得最清楚,当时吓死了。

    北票有万人坑,姥姥说,村子在山那头儿,也没得着什么信儿,就被屠尽了。后来下了场大雨,山上冲下来的水是红的,可臭,上去挖了一下,才知道村子没了。

    姥姥说,日本人说话听不懂,他们村长听得懂,去给人家当汉奸,抓他们的鸡给日本人去吃,还让他们给日本人补鞋。

    剩下的她都记不得了,而太姥姥已经走了。太姥姥一生,据说是县城里念过书的,经历了清朝,裹了小脚,后来民国,东北来了军阀,混战,没消停,又来了日本人,后来解放又是公社和大跃进,她活了八十多岁,我还记得她,会掀开那种大柜子,给我冰糖和枣子吃,我九岁的时候她走了。

    我没机会问起她波澜壮阔的一生。

    所以很多故事都是离我们非常近的,近的可怕。

    我看《我的团长我的团》,迷龙唱“九一八,九一八,从那个悲惨的时候”,我流泪了。我想我懂迷龙。

    说了很多有的没的,这就是我写故人的时候,心中所想的东西。

    但真的,真的谢谢,谢谢你们给我讲这个故事的信心,我爱你们,爱所有的太太和小天使。

    最后,我准备好了,来吧,长评们!

    第七十一章 番外1 半折唱念作余欢

    鹤澜以前不叫鹤澜。

    他家在前清的时候,是有名的商贾世家,也出过些官,后来时局动荡,家道越来越中落,到了鹤澜祖父这一辈,北平城内待不下去了,便放弃祖宗产业出了北平,到河北一带做生意,慢慢的竟然又起家了。

    鹤澜便是在逐渐重新殷实的家境中出生的。祖父经历了大起大落,看着尚在襁褓,眉眼却已经显出俊俏的小孙孙,抚须叹道:

    “不求这孩子以后有鸿鹄志,问安国道,只求他这辈子都顺心快乐。”

    于是鹤澜就有了名字,沈余欢。

    愿余生尽欢。

    然而沈余欢小少爷从小就不是个安分的主儿,沈家发现,让这小祖宗顺心是件劳心劳神的事儿,不是前院上房便是后院打狗,要么就去找家里干活的小丫头叫好姐姐。

    等这孩子终于长到了七八岁可以送去私塾的年纪,厄运也悄悄的来了。

    鹤澜已经记不清那天到底发生了什么,他被谁忽然牵起来,忽然坐上了马车,随便和谁说了会儿话,他便到了青瓦大院儿,很黑,不像家里摆满花盆,里面很多孩子蹦来蹦去,诡异又有趣,像是灰色牢笼里的猴儿,毛皮上落满埃烬。

    他在一瞬间感到了一种陌生的恐慌和萧瑟,然而转身欲走时,却被人轻易地从背后抱起来,放在桌子上,像一件商品似的摸这里,掰那里,然后,又真的成为了一件商品,带他来的人拿了钱,走了。

    从此,沈余欢叫沈阑了。

    一直到十六岁,他都是沈阑。

    那时候他还没有上台的资格,已经十六岁了,别说算不得角,连脸都没露过。沈阑对此也不甚在意,就依旧练自己的功,唱自己的曲,记忆里锦衣玉食的日子模糊不清。他不是没想过逃走,但几次都失败了,等年岁长了,关于那个家的记忆就淡了许多。戏园子为了让他们记戏词,都会教读书识字,沈阑本就会一些,渐渐的竟比其他人都懂得多,忠君义气,梦里多情,种种都在他心里。他经常去睿王府旁边的街口逛,那里总有些旧书摊子,书便宜,又允许随便翻看。

    在这个地方,沈阑认识了去买书的教书匠,又过了两年,沈阑十八岁的时候,教书匠死了,沈阑入了**。

    他有了代号,胡笳。

    北平沦陷的那天,沈阑他们的戏班子想要趁乱逃出北平去,他作为**特工小组的成员,却是被分到了留守的命令。兵荒马乱之中戏班无暇顾及他这么个小角色,沈阑便看准了时机往城里溜

    “那后来呢?”

    风吹过来,鹤澜惊了下,他低头看去,几个兵蛋子坐在他旁边,白牙在黄昏下明晃晃的。他和他们明亮单纯的眼睛对视,他们期待他说出那些充满传奇色彩的英雄故事,就像平时传颂的那些话本般的故事一样,在敌后的险境中力挽狂澜,来去如风。

    然而现实是剥丝抽茧,又将那根丝缚在每个潜伏者的咽喉上,穿成脆弱的网。

    鹤澜张了张嘴,他干涩的清了清喉咙,极快的低声说:

    “后来我遇见一个人,他帮我在城里找到了可靠的身份,再后来,我就完成了任务。”

    “杀了很多鬼子和汉奸吧,俺们都听队长说了,你走之前在北平城大闹了一场,那黑皮二鬼子死了一条街!枪声响了半宿!”

    风有点凉,鹤澜在苞谷垛上挪了挪,手指在玉米上来回摩挲,钝痛从指尖传上来。他抬眼望前看去,打靶的士兵们正列队往回走,炊烟升起来了,夜色就要降临。

    “对,杀了很多汉奸”

    那天非常冷,枪握在手里,仿佛枪柄长出了棘刺,金属锐利的寒冷刺进骨节里,让人发抖。然而枪管中却是灼热的火药,将子弹推射进敌人的胸膛。

    许池的上臂中了一枪,棕褐色的麂皮绒夹克被凝结的血块搞得乱七八糟。他的脸上像挂了霜,一点没有平时面对鹤澜时候的笑意。

    “这帮丫挺的咬上了就不撒嘴”许池咬牙骂了一句,射中了特高课副队长的腿:“哎,对,就你,妈的上次巡查给你爷爷甩脸子!”

    鹤澜没空听这人借此发泄私人仇恨,他单手替许池抓住失控的方向盘,将许池的汽车拐进纱帽胡同的侧角。许池回过头,受伤的手臂无法使力,他愣是将手肘别进方向盘的空挡里,身子一扭,硬生生将汽车横在了胡同口,把小道堵得死死的。

    鹤澜将车门一脚踹开,两个人往胡同里面躲去。

    走到尽头便是死路,旁边一户人家的媳妇出来倒水,一开门见两个浑身是血的年轻后生,骇了个半死,她急慌慌的想要掩门,却被其中一个扯着领子推到了一边儿。

    许池看也不看,抬枪就比在了女人的脖子上,然而扳机刚刚扣紧,便被鹤澜架住。他回过头,像一头发怒的豹子冲鹤澜低吼:

    “她看见你了,她被审你就完了!”

    那黑洞洞的枪口将女人纤细的脖子抵出一个凹痕,仿佛下一秒就要血花飞溅。他知道许池并没有把这人命当做什么值得衡量的物件儿,他也就不讲那些道理:

    “不行,许池,我说不行,你听我的话。”

    胡同口传来了引擎的轰鸣,特高课已经追来了。

    许池松开了女人,回过头盯着鹤澜看。他眉眼很重,不笑的时候看着很凶,笑起来却会露出酒窝,有点傻。此时他皱紧眉头,嘴上却忽然笑了一下,那酒窝就从他的脸颊上跳了出来,可能是因为许池苍白的脸色,这个笑容没有傻气,反而像是在诉说什么。

    《宅书屋》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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