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写的主角跑出来了》分卷阅读32

    果然,就顺眼很多了。

    然后又给孟常摆了个小聚灵阵,又看了看被鬼气肆虐过的房间,最后只得拿出电话,和鬼打交道果然还是应该找专门人士:“喂——林道友,你找到传人了吗?……还没有啊,最近有空吗?我这边遇上一个合适的……绝对比黎川合适,带阴阳眼的……那我给你买机票,赶紧过来!”

    隔日,等到孟常醒过来,林跃带着狗皮膏药红毛敲响了大门。

    一开门,红毛就扑过来哭诉:“大师大哥,你竟然都不站在我这边!那个姓孟的呢,我倒要看看比小爷好在哪里!”

    第36章 双胎

    却说殷参带着陆皆离开郾城后,林跃就又从老家踏上了郾城的地界,他身上的血玉也不知用什么法子抑制住了,鱼符本就要成双成对才可以发挥作用,如今虽然已经没有了号令千军的作用,但夙愿也是需要配合使用的,连带洪父身上的也安抚下来,即便现在揭下金刚龙虎符,也是性命无碍的。

    一路风尘仆仆,林跃身上并没有太多的钱财,上次会傻到去住五星级酒店,也是因为存了死志便对钱财毫不在意,花多花少也就没有什么。可如今他首先要找一个能让地府满意的灵媒传人,就势必要活下去,想了想最后他还是去了古董街乘风阁,却未料扑了个空。

    店里只有黎川一个人,他又不是一个擅长说话的人,两人相对无言,坐了半天也就讲了三句话。

    “你愿意当我徒弟吗?”

    “不愿。”

    “那好吧。”

    然后,然后就没有然后了。黎川想,但凡你会说话一点,青梅竹马的心上人也不会被人这般轻易拐跑了,不过这话他可不敢说。

    只不多,这段时间红毛一直往乘风阁跑,林跃临出门就碰上了,自然又是纠缠着人当灵媒师。红毛没脸没皮,这人就是这样,给三分颜色他能开大染坊,他才不管你是不是……反正只要没有杀意,红毛就能给你纠缠上,君不见他第一次见陆皆,转身就抱着人家大腿叫爸爸了。

    节操,那是什么,能用来染发吗?

    林跃倒也不是没有考虑过洪岳峰,只是一来这人是她拼命保下来的,对着这张脸他就能气饱了,二来也是这小二违逆祖训而生,洪岳林身上带有一丝灵力,他身上却一丝都没有,是个彻头彻尾的凡人。

    没有灵力的凡人想要继承灵媒传承,他尚且还没有这种通天的本领。

    这也是为什么林跃在接到殷参电话后,十分果断答应前往的原因,他实在是……被缠怕了,杀又杀不得,打又没用,那就只能远离了。却没想到这小子不知什么路数,竟然跟了过来。加上这一路晕机(这个要保密),他迷迷糊糊地带着人就过来了。

    等到红毛一阵哭叫,他才反应过来。

    同时,孟常也刚好被红毛高昂的声音叫醒,一时记忆有些模糊,突然从沙发上窜起来,登时就是一句“阿鬼”叫了出来,吸引了全部人的视线。

    林跃一瞧,这便是那个拥有阴阳眼的小子吗?看着不是那么稳重啊……

    倒是红毛,一下子就窜了过去,左看右看,上看下看,怎么看这小子都是一只弱鸡,看着也没什么钱贿赂大师大哥,怎么就得了大师大哥的青眼呢!

    生气。

    想着就先感动了自己,兀自一个人生气起来。

    孟常眨巴了一下眼睛,一时搞不清楚他明明摸到了阿鬼,睁开眼却是个一头嚣张红发的男人,随即又眨巴了一下,终于噗通一声摔了下来,摔下来后也不顾自己的疼痛,几乎是尖叫着声音发问:“老殷,阿鬼去哪里了,它不会……”不会已经入了轮回吧?

    他捂着胸口,这里一阵钝痛,此时他尚不清楚自己的感情,只觉得想哭却哭不出来,本来嘛,他从小就爹不疼娘不爱,因为眼睛的关系也没有什么朋友,难得有只鬼,懵懵懂懂地依赖他……能不产生点除革命友情外的其他感情嘛。

    他只记得昏过去之前,阿鬼通红的双眼和冰冷的怀抱……难道是最后的告别……

    殷参只消看他一眼就知道他的脑洞已经将一切最坏的后果打算好了,以免再让他继续联想未来十年计划,他立刻开口:“还没有,让你失望了。”

    都要哭出来的表情,瞬间就定格在了孟常的脸上,一脸诠释着:你说啥,风有些大,能再说一遍这样子,殷参果然十分体贴,又说了一遍:“他还没走,发生了一点儿变故。”

    孟常果然就觉得心也不痛了,腿也不酸了,立刻四周望了望,鬼呢?

    鬼自然是被收起来了,毕竟都不可控暴走了,如果放任下去他这间房子还要不要了,要不是有战后打扫小能手陆皆大大打扫战场,这房子早就在道士一次破坏和鬼魂暴走二次破坏之后就不能住人了,哪能像现在这样窗明几净啊!

    “别看了,他现在暂时无碍,我刚刚叫了外卖,先吃完再说。”

    帝都大学附近什么最多,那必须是拉拉杂杂的外卖店多啊,殷参订了挺多,几人围在一起吃完才开始聊关于鬼魂为何会在送入轮回之前暴走的可能性及其解决方法的话题。

    殷参三两句就将情况阐明,红毛已经开始瑟瑟发抖,他又想起了火车上被鬼支配的恐惧,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才想当灵媒师,毕竟做制霸鬼魂的人,那他应该、应该就能治好这种恐惧症了吧,只是……他看来一眼林跃,默默往大师大哥这边靠了一下下。

    林跃想了一下,这种情况实在有些罕见,他只是个乡下灵媒师,城里人太会玩,更何况是城里鬼呢?忽然,他就想到了一种可能性:“按照你的这种说法,倒也不是没有这种情况发生。如果这鬼魂,原本是被人用血脉束缚的地缚灵,在他挣脱血脉挣脱后,就有这种可能。”

    怎么说呢,在古代大家族有一种秘法,可以在将人养到十八岁时,生生从人身上剥下生灵制作成为地缚灵,这种地缚灵也被称作为家灵。

    殷参经一提醒,也想了起来:“你说双胎取一的那个?”他倒抽一口冷气,如果真是如此,未免也太多……残忍了。

    生生剥离灵魂镇压在祖宅之下啊,这种痛苦……

    “喂——你们在说什么鬼话,能不能解释清楚啊!”虽然孟常也很想知道,但显然这句话是完全听不懂的红毛说出来的。

    林跃也不吝啬这解释的话头,反正吃饱了饭没事干,还真别说,这外卖还真挺好吃的,比那什么五星级酒店的塞牙缝鹅肝好吃多了。

    “这在古代,原本也是一种禁术,一般只有传承许久的大家族会有记载,我也是听……说的,而且这种禁术要达成,也有十分苛刻的条件……”

    首先,要有足月出生的双胎,还必须是长得一模一样的男孩,一个极阴之体,一个极阳之体,这已经很苛刻了,要知道在一万人中也不知道有没有一个极阴或极阳之体的,要同时满足,更是难上加难。但即便满足这三个条件,也不能立时立刻使用这种禁术,必须让这对兄弟一起吃住长大,双方建立起感情,方等到年十八,逆转阴阳。

    也就是说,极阴之体吸收极阳之体的阳气,形成阴阳调和,而极阳之体的转为阴体也就是鬼胎,一个在人间为阳间为家族打拼,一个作为家族守护灵守护家族。

    据说这种法术,原本在古早时期是出于好意,是有个兄弟为了救自己极阴之体的兄弟所创的法子,也正因为此,这个禁术才会有这么苛刻的条件。只是后来被有心人知道加以利用才被归为禁术。甚至后来有些家族倾轧,为了出头将本来没有这种极阴极阳命格的兄弟生生转化,当真是……虎毒尚且不食子啊!

    但如今道术隐没,这京城底下竟然还有人敢用这种法子,当真是胆大包天。

    孟常听完,已经不知道该说什么了,这般残忍……他此刻只能希望不是这个可能了,只是……

    “那既然这么说,是不是只要找到和这个鬼魂长得一模一样的人,就可以找到源头了?”殷参虽然捉鬼送鬼挺灵的,但这种帮鬼处理凡间事务的,业务不熟练。找到该怎么办,他一头雾水。

    林跃点了点头:“没错,只要找到,将命格找回来,就能顺利进入轮回了。不然地缚灵有感,就会回去复仇,一旦鬼身沾了人命,必将堕入阎罗地狱。”说完,眉头又皱起来了:“只是这种术法,不好追踪,听你的意思这鬼魂已经开始恢复记忆,那么必要在七日内找到并且归还,不然……”

    不然就怎样?孟常的心一下子就提起来了,可是他能怎么办,他什么都做不了。除了一双阴阳眼,他什么都不会,只能这么干等着!甚至为了保护阿鬼,他现在连见一下阿鬼都很困难。

    虽然有些趁人之危,但难得找到一个不错的苗子,他已经等不了许多了,要不……就他吧,这次的事情就当做一个考验好了,林跃抬头,之时对面情绪低落的孟常:“这位小友,如果你答应做我的传人,我就帮你这一回,如何?”

    孟常抬头一楞,话题会不会跑得太快了?!

    而陆皆,在听完所有人的假设可能后,忽而开口:“如果你们要找一个和这个鬼魂长得一模一样的人的话,我近日刚巧见过。”

    “什么?!”这是四重奏。

    第37章 拥抱

    不会这么凑巧吧,大家心里齐齐响起这样一句话,但陆皆从来不骗人,他也没必要拿这个出来骗人。

    “是谁?”

    ……这个还真不好说,陆皆轻咳了一下:“不知道叫什么,但我知道在哪可以找到他。”毕竟他的术法在身,想找个人,不过是手到擒来的事情。

    那就好办了,事情又转回了灵媒传承上去。

    有没有勇气面对另一个世界的黑暗抑或是将曾经从小学攻读到顶尖大学的刻苦全部作废,只为了一只鬼能够去轮回投胎?答案已经显而易见。

    即便在这之后,他仍然是孤身一人,可谁说付出就一定要有回报呢!孟常从不奢求这个,同样他想做的事情,也从来没有做不成的。

    晚间,公寓的沙发上,懒胚殷参刚刚吃完饭摊在沙发上,手中遥控器有一搭没一搭地换着频道,脑子里不知在想什么。

    白日里公寓的热闹已经远去,这本就是小公寓,住不了那么多人,而且红毛有钱,大手一挥就打车去了最近的五星级酒店带着林跃师徒(还未正式拜师)去享受资本主义的**了。厨房里是哗啦啦的水声,他随意地抬头看了一眼,就看到自家主角挺拔的身姿。

    突然,他一个猛虎纵越:“阿皆,今天你不是应该去书法协会吗!!!”他就说仿佛忘记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他们来京的目的不就是这个吗!为什么他会忘记这么重要的事情啊!

    对方的反应却很平淡,甚至连手中的动作都未停一下:“哦,我已经推了。”

    “为什么?!”

    殷参问出口,大概就已经猜到了,他写的主角,性子他难道不知道吗?于是他又瘫了下来,最后想想还是觉得好气,欺负他没事,欺负他儿砸就很有事情了,随即又撅了起来,对着厨房大喊:“不行,我们明天去砸场子吧!还有找你的那个姜老,都不将你的信息保密保密,平白让个纨绔下你的脸,要不是你这么能干,说不定就被欺负了呢!”

    在这个一块招牌砸下来,十个八个里面都有点头衔的京城,本地人总是欺负外来人的多,他家儿砸那是外来中的外来……想到这里,他更是穿上拖鞋兴冲冲地冲进厨房:“阿皆阿皆,我们明天一起组团去打脸好不好!据说书法协会这次交流会开三天,第二天才是重头戏,那个人肯定会来的……”

    陆皆的碗早就洗完了,两个人的碗能有多少,如果用除尘术只需要一秒钟的时间,即便亲手洗,也不过十来分钟的功夫,本来是准备出来的,但外面的人实在有些吵,他那天在会所前还琢磨过这人到底怎么才会反击,今日就看了。

    不知是出于什么样的心理,他忽然很想转身抱一抱他,可能是因为对方将他收拢在了踩必死的底线里,也可能是今晚的月色如同那晚一样好。

    自从堕入魔道,陆皆大大就从来都是顺着自己的心意来,看着是个十分好说话的主,却从不是个好说话的人。

    突然被人一下子抱住,还是个硬邦邦的男人,别误会,殷参就是觉得他家儿子看着软和但整个人都是硬邦邦的,浑身的肌肉简直让人羡慕嫉妒恨。

    况且……长得这么高是要闹哪样啊!小爷也有一米八,从来没有尝试过“仰人鼻息”的滋味,如果是旁人,殷参早就一拳头打上去了,他只是病弱,不是虚弱。

    可是……如果对象是他家儿砸阿皆,殷参痒痒的小拳头就放下了,毕竟拿小拳拳捶你胸口……口胡,这肯定是微博刷多了,他家儿子难得这么脆弱求抱抱,那就……抱一会儿吧

    殷参的脑洞越飞越远,陆皆也没有停留很久,近距离的接触给他更大的感触——这个人,到底有多么地弱,他只要轻轻一抱,说不定就全身经脉尽断而死了(没有你想的那么弱)。明明知道他不会被人欺负,只有他欺负别人,怎么就……这么讨人喜欢呢。

    他想,如果你不是创造我的人,我们可能会成为很好的朋友。

    可是呢,如果不是因为殷参创造了你,你们又如何会相遇,又如何让你会有这一番感想呢!人的际遇,有的时候就是如此奇怪,诸如鸡生蛋蛋生鸡,没有结论,却依然在这个世界上合理地存在着。

    上天如此安排,可能冥冥之中自有天意。但这个时候,天意昭昭,谁又如何去明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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