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写的主角跑出来了》分卷阅读71

    甚至他还提出将此行为推在他头上,理由就说他江郎才尽、不想更新什么的随便挑,他以前选择在文字中徜徉是因为一个人闲着无聊,打发时间。现在已经有人陪在他身边,旁的什么还真不那么在意了。

    陆皆进来的时候,手上端着一个蛋糕,蛋糕挺小的,就比巴掌大那么一点儿,长得……也不那么好看,殷参有些不解:“怎么想起来吃蛋糕了?你不是不爱吃甜吗?”

    傻,今天是你的生日啊!陆皆轻轻笑了笑,将蛋糕摆在了他的面前:“不记得了吗?”修仙界并没有多少人过生日,大多什么真人摆下宴席也是因为成丹成婴,毕竟时间对于修仙之人来说,实在是过得太快了。普通人的一生,也许眨眼就过了。但对象是小十三,他可以付出所有的耐性。

    殷参一楞,这才想起来:“哎呀,这不会是你亲手做的吧?”

    他本是调侃,却没成想对方竟然真的点了头,眼睛里还有些献宝的意味,他忍不住看向那双骨节分明仿若艺术品的手,这双手可以炼丹,可以炼器,甚至执拿兵器征战四方,却没成想有一日可以拿起裱花袋做一个并不算好看的蛋糕。

    但这是阿皆给他做的蛋糕啊,有了特定的意义,有了特定的对象,在殷参看来就是世界上顶顶好看的蛋糕了。

    “诶,你怎么没有插蜡烛啊?”他还想许愿呢!说起来,殷家是传统的家族,爷爷在的时候,总是会煮长寿面给他吃,等到他大了,就只有一个人了。没有人替他庆祝,就无所谓吃不吃蛋糕了。

    这些甜腻腻的西方糕点,于他而言并没有任何的吸引力,甚至……他的肠胃也不能接受。

    陆皆轻轻一笑:“那日,你可记得答应过我什么?”

    什么?殷参佳作不知,直愣愣地看他,可是对方一如刚才的镇定,他就松口了:“修仙,修仙,我记得呢!”

    果然,这话博得了对方的好感。

    一番打岔,蜡烛没插就没插,两个人都不是很喜欢吃这种甜甜蜜蜜的东西,但也许是与他分享的是对方,所以一人一口竟然也吃完了。

    殷参打了个饱嗝,忽而开口:“她告诉你的吧,我今天生日。”是肯定句。

    “嗯。”陆皆调整了一个姿势,让对方靠得更加舒服些:“她找我谈话了,估计是那日给她的震惊太过,并没有再说那些胡话。”

    所谓胡话,就是让殷参娶妻生子之类的话。

    “她竟然还记得我的生日?”

    “她说是今日,是不是?”

    殷参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是也不是,我从小就只过阴历生辰,而她给你的日子是阳历,而且……还是英国的阳历日子。”

    “……”修仙者尚且无法理解时区这个概念。

    见他一脸不解,殷参也不解释:“其实也没什么,她能记得已经很不错了。而且我并没有来打扰她的意思,人在这世上,都是独立的个体,既然从不依靠,也就无所谓其他。只是……”他不由地叹了一声,他老爹这事儿,办得真是不够漂亮。

    “你在想你父亲?他是个什么样的人?”

    殷参闻言笑了笑,已经有些记不清了,他那时候还小又身体不好,长长久久地跟在爷爷身边续命,与父母亲的相处并不是很多,最多是逢年过节的时候见上几面:“爷爷说,老爹的性子谁都不随,长得就像是个好好先生,对谁都是一副好脾气的样子,据说我老爹当乘风阁掌柜时,是乘风阁业绩最好的时候。”

    “印象里,他总是穿一身黑色的道袍,你也知道那个年代服装也不多样化,他出去工作,一身道袍,回来总会给我带东西。”记忆有些长,有些远:“哦对了,你还记得家里那一箱子铃铛吗?那是他送给我的,每年都做上好多,爷爷说他是殷家人里面最喜欢做铃铛的传人了。”

    陆皆不禁来了兴致:“那你也会做,是不是?”

    “那是自然,我的手艺可是爷爷教给我的,绝对的棒,等我搜集了材料,给咱俩做一双同心铃吧,你觉得怎么样?”

    同心同守,殷家人一辈子只做一对。

    他父亲也做了一双,耗了将近十年。只可惜等到铃铛成,戴铃铛的对象却不在了。

    “哎,你还没见过同心铃吧?你把我给你的包裹拿出来,我给你看看。”

    陆皆依言从空间戒指里取出那个小包裹,殷参接过,翻找了一番,找出了一个红漆的盒子。盒子有些古旧了,但木质却十分好,轻轻一扣便打开了。

    入目,是一双白玉般的铃铛。

    是玉却不是玉,殷参取出其中一枚,上面的纹路尚且有些斑驳,但并不影响它的美观:“这铃铛是取自天上的地底软玉融合极冰之石打造的,遇冷即热,遇热即冷,是不可多得的防暑取暖的佳品。为了这个阵法,老爹还向爷爷要了些极品的东西。我以前没心思打这东西,所以也没收集。现在想打,东西都没了。”难得的一脸沮丧。

    陆皆忍不住揉了揉他的发顶:“想要什么,我与你便是。”哄小孩的语气。不过这铃铛也有些意思,他轻轻摇了摇,竟真是同心同声的。

    一个响,另一个也会响。

    “这次来,我本来想她若是过得好,就把铃铛送给她当临别礼物的。但现在,我却不想送了。”他说的是认真的。

    “好,那就不送。”

    “咚咚咚——”陆皆刚说完,外面就响起了敲门声,他连动都没动,就直接断言:“是她,要我开门吗?”

    “开吧。”

    何云清有些拘束,今日她换下了一身贵妇的装扮,穿了一身靓丽的小洋裙。她年纪已经过了四十,看着却只不多三十出头,当得上人生赢家四个字。

    殷参手中仍然把玩着铃铛,脸上的笑意很淡。

    “这铃铛……”

    他抬头,否认了她的猜想:“这是我打来送给阿皆的,你觉得好看吗?”

    她讷讷点头,轻轻说了句好看。她还能说什么呢,她这个儿子,比她想象得要出色得多,而那位陆先生也并不是普通的人。也是,能让她这儿子看上的,也绝对不是普通人。

    “其实,我是骗你的,这原是我那老爹打来送给你的。”

    第88章 不是

    何云清一楞, 瞬间进入了那渺远的回忆中。

    “你还记得这对铃铛,是不是?”殷参将两个铃铛用手指都挑起来,一手一个,叮叮当当的,煞是好听。

    殷家人善铃铛, 这个何云清一直都记得:“我记得。”

    前尘往事, 过往种种, 虽已历历在目, 却早已飘摇远去。殷参并无意去翻找什么,即便他已经不在意不奢望,但对方是他的生身母亲,这是任何东西都斩不断的。将铃铛收起来放在桌上, 他又从另外一个抽屉的袋子里拿出了两个盒子递过去:“这是送给莉莉和马尔斯的礼物, 一直都没记起来。明天我要走了, 你帮我送给他们吧。”

    何云清没接:“这么快就要走吗?莉莉和马尔斯肯定希望你当面送给他们的。”

    “不了,总归以后不会再见了。”

    两人间的相处,像是完全的陌生人一般。没有歇斯底里的指责, 也没有凄风苦雨的悲切,抛却母子这层血缘关系,两人的关系并不比普通人好上许多。

    “当年的事情, 你不必再挂心,那是老爹的选择,你也只是做了最有利于你的选择而已,你放心, 我不会报复你的。”那是十八岁小毛头孩子做的事情。

    他说得一点都没有伪装,她向来看不透殷家人,其实……她对这个孩子也是亲近有余、关怀不足,这双眼睛太厉害了,总觉得在这双眼睛里,她所有的阴暗面都无所遁形,她是个母亲,却被儿子用这般审视的眼神对待,她只能告诉自己这是殷家人的特质。

    当初她不过是个刚毕业的学生,与前夫相识只是意外,热恋中永远不会考虑其他的事情,况且殷家很富裕,这是一个很轻易做的选择。婚后她过得也很开心,但那时候太年轻,被人用性命威胁前夫,这样的经历,一次已经足够了。

    她很清楚,如果再呆在殷家,那么肯定还会有第二次。不是殷家人,根本无法想象这种古老家族的背后隐藏着什么,比如……她那位早逝的婆婆。

    后来的日子,她一直告诉自己离开殷家,是她做的做好的选择。如果不离开,那么她也会成为殷家祠堂里的一块牌匾。能够让她留恋的人已经走了,她的孩子跟她又不亲,留下来做什么,她这样安慰自己,决绝得不像她的性格。

    她双手不停地交叉着,如此克制着自己的情绪,等到她抬头,眼睛里的波涛汹涌已经云收雨歇:“谢谢。小陆是个厉害的,他在殷家应该会过得很好。”

    可不,那是他写出来的大儿砸

    ——

    踏上这艘名为玛丽安娜的远洋客轮,殷参的心情是前所未有的宁静的。就好像陈年的疤痕长在脸上,不疼却一直不敢去碰。如今得到一剂特效药,将最后的疤痕除去。从今以后,天高海阔,再无心头之忧。

    回望英吉利海峡,已是黑黑的小点,他笑了笑,飘散在了湿润的空气中。

    海风吹得他蓬松的头发晃来晃去,陆皆忍不住伸出手摸了摸:“外面风大,你身体不好,还是进船舱吧。别太担心,那姓欧阳的只剩半条命了,飘洋渡海是不可能了。”

    “恩,而且我还知道,你暗搓搓地在何女士他们身上下了法阵,对不对?”

    按照基本法,他是绝对不可能察觉到比他不知高多少level的陆皆魔君摆下的阵法的。但凡事也有超脱基本法的,他有一双独特的眼睛,可以看破世界上任何的迷惘。自从阿皆身上长出了自己的元气后,他就撤掉了与对方融合的元气。

    虽然不知道为什么这世界上怎么会有头上带点青(哎呀,绿色不好听啦)的人,但清气蔓延,即便是施法的对象,他也一目了然。

    从此以后,只要他想,只要阿皆动了灵力,他就可以在第一时间发现了。

    陆皆点了点头,听到对方的心声,唇角微微勾了勾。

    轮船的船票是缪杰尔伯爵订的,豪华头等舱,船上包括游泳池、娱乐场、舞厅、图书馆等各种有钱有闲的玩法,甚至地下一层还有个小型赌场,不过两人对这些都没有太大的兴趣,吃过晚饭就回了房间。

    虽然订了两个房间,但有钱人的殷爸爸表示只住一个,才不是那什么什么呢!

    两人的船舱位于邮轮的五层,远离下面销金的地方也远离上面的露天派对,今天开船,甲板上有个盛装的舞会。到了晚上,邮轮的行驶速度放慢,连海水声都被人声鼎沸盖了过去,想来是挺好玩的。

    殷参窝在陆皆的怀里,手中抱着本书,书是船上图书馆借来的,全英文的哈利波特混血王子卷,看了一点,脸上就有了些睡意。

    “怎么了?不想睡吗?”

    殷参忍不住抬头,入眼便是男子好看的轮廓,也许是拥有了自己元气的关系,这人好像没有再刻意掩藏自己的存在感,上邮轮的时候,好几个颇具风情的金发女郎暗送秋波,现在沉淀下来,愈发地动人心魄。

    但不知为何,自阿皆头顶元气生成,他每次看到这元气,就有种惊心动魄的感觉。很想占为己有,又很想……细心呵护。

    完全的毫无道理,还有那个……殷十三的梦。

    “不,我最近经常做一个梦。你知道的,天师是少梦的,你说我平白无故地梦到修仙界,是不是预示着我要修仙啊?”

    哗啦一声,是陆皆手里翻着的另一本书无人控制翻折的声音,殷参想要抬头,却被人按住了,头顶是低沉的声音:“你……梦到我了?”

    “那倒没有,我梦到了一个少年郎,英姿勃发的少年郎,还和我同姓,就是叫得不太好,也不知他父母为何如此吝啬,竟是未他取个名字!”

    
猜你喜欢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