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美剧同人)漂[乱世佳人飘同人BL]》分卷阅读18

    ☆、第三十四章

    斯科特和瑞特离开威尼斯回到亚特兰大时,正值一八六三年七月一号。这个时候南方人个个心里又充满了希望。尽管生活窘迫艰难,尽管粮食投机之类令人发指的恶行的源源不断,尽管几乎家家户户都经历了死亡和病痛的折磨,可是如今南方人又像战争开始时那样说:“再打一场胜仗,战争就要结束了。”而且大家的口吻比去年夏天更加自信得意。北方佬倒是颗硬核桃,不过这颗核桃终于要给砸碎了。

    到处欢欣鼓舞,欢声笑语。一八六二年冬天,邦联军队在弗雷德里克斯堡打了个漂亮的胜仗。五月,穿胡桃色制服的将士们又在钱斯勒斯维尔打了一场大胜仗。七月初,李将军已经打进宾夕法尼亚,深入北方腹地了。亚特兰大全城欣喜若狂,激动不已,欢声雷动,笑语喧天。当然,与此同时,贝尔的“红头发”里也是人满为患——男人们激动的情绪需要宣泄,也是可以理解的嘛。

    一片欢声笑语中,只有斯科特和瑞特保持了冷静的头脑。瑞特仍旧是一切都不会让他吃惊的模样冷眼旁观,而斯科特却完全清楚事情的发展、经过和结果。

    他知道维克斯堡马上就要丢掉,从圣路易斯到新奥尔良,整个密西西比河都将落入北方手中。很快邦联军队就会在葛底斯堡折戟沉沙,葛底斯堡战役的失败将会成为美国内战的转折点。

    只有瑞特知道,斯科特动用了自己的全部资源,拼命游说,在邦联上层做了很久的努力,把佐治亚的军队调走,换上了其他州的士兵。瑞特还嘲笑他让佐治亚的兄弟们白白浪费了这么好的“建功立业、青史留名”的机会。

    上帝啊,请你原谅我这一次的自私。我没有办法忍受亲朋好友的惊恐,我无法看着从小一起长大的朋友们白白送死,我真的不能目睹女人们苍白沉默的脸上压抑不住的祈求和惊恐,上帝啊,原谅我这一次的自私,虽然我知道,被我弄去送死的小伙子们也有亲人、也有朋友,也有妻子,也有爱人。

    上辈子的葛底斯堡战役,亚特兰大甚至整个佐治亚,几乎每家都有亲人参加——有儿子,有兄弟,有父亲,有情人,有丈夫。这辈子,斯科特打定主意,不能再让亚特兰大温柔、坚强、热忱而无辜的南方女性,遭受丧父、丧夫、丧子之痛。

    可是虽然面对伤痛的无限可能性,可他们从来没有想过传来失败的消息。他们的亲人也许已经倒在烈日下的枯草里奄奄一息,或者陈尸在堆满石头的山丘,但他们为之献身的事业却永远不会失败。

    上帝啊,即使我很自私,但我流着满心血泪祈求你的原谅。

    当瑞特和斯科特骑在马上在亚特兰大街头慢慢行动时,亚特兰大还算平静。万里无云,晴空万里。

    胸口里没有铅块堵住,喉咙上也没有被钢丝勒住。斯科特勒住胯^下白马的缰绳,侧过头看了瑞特一眼。对面的男人骑着一匹高头骏马,穿着铮亮的靴子和雪白笔挺的亚麻布套服,叼着昂贵的雪茄,显得那么时髦,那么健康,那么帅气。亚特兰大正午的阳光给他刚毅黝黑的侧脸镀上一层古铜色,此刻的瑞特那么像驾驭着天马、从天而降的希腊神祇。

    感受到斯科特化作近乎实质的目光,瑞特也回过头,咧嘴一笑:“你不觉得现在应当让米德大夫来给我们发表关于胜利的著名讲演,说胜利就像栖息在我们旗帜上的一只尖叫的鹰吗?”

    瑞特·巴特勒,你就是破坏气氛来的吧?

    没有理会斯科特的无奈,瑞特悠闲地掸了掸一张纸。他手里拿着的是一份从宾夕法尼亚加急传来的电报,电报上是密密麻麻的伤亡名单——不过谢天谢地,名单上鲜有他们熟悉的名字。

    因为斯科特在身边的缘故,街道上来来往往的人还勉强跟瑞特打招呼,就算个别人避开他绕道,至少口中没有蹦出恶狠狠的“投机商”。而斯科特受到的待遇就相当热烈了,人们把他当做英雄来欢迎。而两人待遇的差别,就源自斯科特把嘴巴闭得紧紧的,不用真相刺激南方爱国者的内心,而瑞特则以讽刺挖苦和抖露真相为乐。

    斯科特是绝不允许自己的名誉受到损害的,因为他代表的是奥哈拉家,而且他深知如果自己把名声搞糟的话,父母和姐妹们将无法在深深扎根的南方上层社会立足。因此他对瑞特给他扣的帽子——虚伪啦,绿眼睛伪君子啦,不诚实啦,戴着假面具骗人的恶作剧小孩啦——完全无动于衷。

    事实上,如果没有斯科特这个过从甚密的朋友和玫兰妮坚定不移的维护,瑞特的名声一定会在亚特兰大糟糕透顶。事实上有好几次若不是斯科特拦着,瑞特早就声名狼藉了。他黝黑的面孔上,两只傲慢的眼睛让人看着就不舒服,仿佛天下女人都是他的私人财产,随便什么时候高兴就能任意享用。冷漠审视的目光、嘲弄的意味,无赖的作风和刻意的口无遮拦和冷嘲热讽,像一个愤世嫉俗的先知,对着奔向悬崖的羔羊们嘶吼,可是却无人回应,无人聆听,也无人理解和在意。

    “得啦,瑞特,以后少来你那令人生厌的悲观刺耳的论调了,害得我也背了‘交友不慎’的恶名。”斯科特无可奈何地看着又准备发表长篇大论的瑞特,做了个手势制止他,“你明白我跟你一样清楚,发动战争的人如果不把战争说成是神圣的,哪个傻瓜会去打仗?不管演说家对参战的傻瓜喊什么令人热血沸腾的战斗口号,不论他们把战争标榜的多么高尚,其实战争从来只有一个目的——”

    “——那就是钱。”两人在同一时间说出同样的话。

    “一切战争其实都是为了争夺金钱。”瑞特不再那么漫不经心,“可惜从来没有几个人认识到这一点。我很高兴,斯科特,你这颗漂亮的小脑瓜里还有点常识。”

    ……斯科特翻了一个白眼。

    “我很高兴,你扑克牌一样的小脸上总算有了点不用称之为‘面无表情’的表情。”瑞特的声线慢慢低下去,显得有些反讽、自嘲、颓唐和落寞:“有时候,战斗是口号是‘从异教徒手中夺回基督的坟墓!’有时候,战斗的后好是‘打倒教皇’!有时候成了‘棉花!奴隶制!州权!’”瑞特慢慢恢复了原有的玩世不恭的模样,笑嘻嘻地看着斯科特,来了一个神转折,“不过你既然已经足够有钱,完全可以让你不喜欢的人见鬼去了。”

    斯科特耸耸肩说:“得了吧,那些整天抨击我们这些投机商的高贵公民,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们没有办法像我们这样有钱,他们心里不平衡了。我相信,很多人如果有机会,也会毫不犹豫地参与进这个他们曾经批判得狗血淋头的体制之内了。所以,瑞特,既然你在这个体制内捞了那么多好处,就不要刺激那些爱国者脆弱的神经了。”

    “好好好,为了避免你清白无瑕的名声被我连累,我一定尽量沉住气、耐下性子,少说点刺痛那帮忠贞的邦联爱国者脆弱内心的叛逆言辞?”

    斯科特点头赞许。

    作者有话要说:  下午,晚上还有二更,三更求留言求动力求作收……打滚卖萌。。。

    ☆、第三十五章

    “好好好,为了避免你清白无瑕的名声被我连累,我一定尽量沉住气、耐下性子,少说点刺痛那帮忠贞的邦联爱国者脆弱内心的叛逆言辞?”

    斯科特点头赞许。

    “斯科特,虽然你虚伪得无可厚非,不过我清楚的很,你也不喜欢我们伟大南方的制度,非常非常不喜欢。”

    “我承认,我爱南方,可是有些成文或不成文的规定让我很恼火,但我试着尽量不去碰触古老南方的底线。有些事情想想就算了,干嘛说出来?嘴巴紧一点会少很多麻烦。”

    瑞特轻声笑了一下,他白色波纹绸的衬衫波光流动:“很多东西你和我一样不喜欢它。可是至少你可爱可敬的父亲是靠自己的双手、头脑和威士忌酒发家的爱尔兰人,他给你的束缚要少很多。至于我呢,出生在查尔斯顿那个古怪刻板的地方。我怎么成了巴特勒家的逆子你相当清楚,遵循他们的规矩有多乏味你也体会了。人人必须做许多事情,因为大家历来就是这么做的,爷爷的爷爷,爷爷的爸爸,爸爸的爸爸……一代一代就是这么来的。这类荒唐事情我忍无可忍。有时候我想起那位取代我成为巴特勒家继承人的弟弟,他生活在查尔斯顿那群自命不凡的老母牛堆里,把他们奉若神明,守着个庸俗不堪、生了一大群孩子的妻子,一年到头只有圣塞西莉亚节才能跳一回舞,周围永远是一成不变的黑奴和稻田。我是个享乐主义者和利己主义者,我觉得跟这个制度决裂是划得来的。如今南方跟我两清了,以前南方把我逐出家门,想把背叛南方的恶棍饿死。可我没饿死,反倒从南方垂死的人手里很赚了一大笔,足够补偿我被剥夺的继承权了。”

    “你可真记仇,瑞特·巴特勒。是啊,你唯利是图,不过这又有什么关系?世界上的钱一共只有这么多,流进你的口袋里,必然要掏空某些人的钱包。”斯科特脱下帽子跟一个路人打招呼,一头乌黑略长的软软的头发就飘散在空气中,隔得很远,可瑞特仿佛被他的头发扫过了面颊,心里痒痒的,仿佛被一只猫爪挠了一下。

    “我没有为国捐躯的义务,但我有狠捞一笔的权利。”

    没错,南方的传统,对道德的要求太高了。比如爱国的传统,要求每个人都要为了邦联牺牲一切,这未免太苛刻了。为国捐躯是一种高风险的牺牲,要求南方人民“必须负起这么高道德标准”的道德──其实是不道德的!

    “‘为国捐躯光荣、投机倒把该死’,这分明是道德绑架。”斯科特表示赞同。他忽然觉得心口里有什么在低低地申诉,有什么委屈在破土而出,终于他在瑞特略显好笑和诧异的眼神中接住了话头:

    “为了虚无缥缈、看不见摸不着的‘棉花、奴隶制、州权’而捐躯的人,这种牺牲超乎常情。能做到的是英雄,我们当然应该对他大加赞赏和表彰,因为正常人做不到——可是反观我们南方,要有多么扭曲的环境,才能让每个正常人,都做出反常的事?要有多残酷的道德,才能强迫每个普通人,都心怀感恩地献出一切?

    “不去参战的好比威尔,就算龟缩在亚特兰大好好活着,他受到的讥嘲与歧视,也会让他生不如死一辈子……这种环境,人人都要为奋不顾身。

    “上了战场,就算赔上一条命,至少不会被人们诟病;如果当了逃兵,一家人都为之蒙羞、都羞惭得要死……这种环境,谁敢不奉献牺牲?

    “当一切你所眷恋、所珍惜、所想保护的事物,在庞大的社会压力下,都显得那么的渺小、那么的无可遁逃时;当从小每个人受到的教育都是如此,发出的谴责都是这样时;当眼前看着军号的吹响和战鼓的擂动,而背后却是能将我们的世界碾个粉碎的道德时……谁能不为国捐躯?

    斯科特胸口微微起伏着停了下来,好像不断奔涌的话堵住了喉咙一样。瑞特拉着缰绳,让自己的马靠近斯科特的马,然后小心翼翼地把他从马背上抱了起来,放倒自己胸前说:“道德未必有这样强大的力量,你看我们不就是漏网之鱼的吗?”

    “还不如说我们是两个意外。”斯科特继续说下去,仿佛有什么逼迫着他似的,“可是整个南方,像我们这样清醒的意外又有多少呢?道德的力量不够大?呵呵,道德是什么都能做到的。只要我们对道德的宣传,更加地慷慨激昂;对教育的改造,更加地发人深省;对社会的谴责,更加地正气凛然──我们就会发现,面对邦联的旗帜,人人都会热泪盈眶、奋不顾身的。”

    说完后,斯科特仿佛被榨干了全身的力气,他平视绷得直直的身体变得软绵绵的,靠在瑞特怀里。瑞特的手臂像一对翅膀,瑞特的怀抱像避风的港湾。斯科特被暖和的阳光晒着,忽然昏昏欲睡。

    只有在感到彻底安全的、没有丝毫威胁的时候,斯科特才会允许自己放纵自己的困倦。

    斯科特像一只成长中的、玩累了的猫科动物蜷缩在窝里。瑞特发现他又长高了,可是骨骼和肌肉还没有完全发育好,整个人还像他十四岁的时候一样纤细。屈指一算,斯科特今年已经十六岁了……

    已经十六岁了……

    十六岁!

    瑞特在心里大吃一惊,眼睛也睁得老大。

    如今瑞特也三十二岁了,恰好是斯科特的两倍大。他想起自己十六岁的时候,尽力地回忆,发现记忆已经模糊不清。瑞特隐约记起那时候他在西点军校,凭着一股狠劲和冲劲成了圈子里的头儿,酗酒,打架,聚众闹事,拈花惹草,总之这个年龄段的花花公子干过的荒唐事,他一个不差地做全了。

    瑞特不后悔,毕竟这是一种人生体验,而及时行乐是他的人生信条。可他忽然心疼起斯科特来——一个十几岁的孩子,是不应该受这种苦的。一个十几岁的孩子是不应该跟老狐狸们勾心斗角,是不应该在封锁线边缘来来去去的。

    这一切都是该死的战争的错!瑞特在心中恶狠狠地咒骂。

    后来,很久很久以后……在亚特兰大围城的那一夜,在斯科特和瑞特做出决定在最后关头参军时,他终于明白了:

    促使无数年轻人奔赴战场、奋不顾身的,并不是所谓的道德法则。他们抛弃妻子、奔赴战场,并不是认为新婚燕尔的妻子和嗷嗷待哺的婴孩比不上飞溅的鲜血和埋尸的黄土,而是——

    他们希望通过他们的努力和牺牲,换来一个更好的明天。在这个明天里,没有战争,没有饥饿,没有痛苦,没有泪水。在这个明天里,他们的妻儿能够生活的更好,更好。

    于是奉献是值得的,于是牺牲是值得的,于是用他们的鲜血和生命换来南方更美好的未来是值得的,只是南方的小伙子们都没有想到,为之献身的南方最终失败了。

    作者有话要说:  亲们你们的留言呢tat说好的收藏呢……

    ☆、第三十六章

    瑞特喜欢冒险,喜欢挑战,喜欢刺激,喜欢有激情的生活。

    瑞特,有时候你真是个傻瓜。难道你不明白,人不能一辈子冒险,也不能一辈子奋斗。经历了狂风暴雨后,当所有风景都看遍看透,一个疲惫的人真正需要的,是细水长流。

    斯科特忽然有些想念阿希礼,想念不愿正视事实却仍旧愿意为战争献身的阿希礼·韦尔克斯。他也赞同斯科特和瑞特的观点,认为这场战争的结局将以悲剧和惨剧收场。

    比起心心念念想做英雄、对战争的正义性深信不疑、渴望成为战斗英雄的单纯的查尔斯相比,为错误的东西作战,无疑需要更大的勇气。

    不过他那时并没有想到,他和瑞特这两个以理智著称的人,也会有头脑发热、奋不顾身的时候。

    没错,这个世界上并不全是逻辑、理智和常识,我们也需要情感。

    在斯科特的保护和提防下,瑞特的名声还没有坏到无可挽回的地步。至少亚特兰大上层社会的圈子里还有一半的高贵家庭勉强愿意接待他,不过至于瑞特本人是否愿意去拜访这些死气沉沉的爱国者,他人就不得而知了。

    瑞特知道在巴黎,女人的裙子下面露出衬裤已经不时兴了,他甚至会悄悄地告诉一些大胆跟他**的姑娘们,巴黎女人穿什么样的衬裤这种略显惊世骇俗的话题。若不是瑞特那么富有男子汉气概,听他把女人群袍、遮阳帽、头发式样之类描述的如此细致,准会觉得他有点娘娘腔。瑞特能凭记忆说出裙袍边饰,他能够女性特别重视的细枝末节,他耐心地告诉女人们今年流行帽子小一点,在头上戴的高一点,帽檐把头顶大半遮起来,他详细地描述出如今帽子上流行的羽毛品种和颜色,晚礼服的衣领低的触目惊心,等等。如果相同的话语从斯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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