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美剧同人)漂[乱世佳人飘同人BL]》分卷阅读20

    “喝白兰地你干嘛拿喝香槟的细长高脚杯?”斯科特学着瑞特的摸样,颐指气使地撇撇嘴。

    “得啦,宝贝,在这样鸡飞狗跳的时刻,瞒过令堂的注意和黑妈妈的火眼金睛,我可是费了好一番功夫呢,没让你用瓶子直接对着喝就谢天谢地了。”瑞特一如既往地露出一排白牙。

    真见鬼,刚起床就精力旺盛、生机勃勃的模样。斯科特咽不下这口气,于是一把夺过白兰地的瓶子,拔开瓶塞,瓶口对着喉咙直接灌下去。

    瑞特赶紧把托盘放下:“好啦,小斯科特,要不是我身手灵活,这一托盘食物就要稀里哗啦的报销了,在物资如此紧缺的年份,你可不要为浪费粮食而身先士卒。”

    斯科特不语,用眼睛的余光瞄着酒瓶,绿眼睛里烧起挑战的火焰。瑞特立刻接收到了他的信号,欣然迎战:“没问题,自不量力的小猫咪。”他优雅地伸出手,风度翩翩地接过酒瓶……——豪爽地……一饮而尽。

    留下斯科特干瞪眼。

    瑞特举起两只空杯子,一只递到斯科特手中,将瓶子里的最后几滴酒分别倒进杯里,对斯科特举杯说:“为卡丽恩·奥哈拉·塔尔顿太太……还有印蒂亚·韦尔克斯·塔尔顿太太,干杯!恭祝她们得偿所愿找到了自己的坟墓!”

    真是活见鬼,这么可笑的行为,在瑞特做来,怎么就有一股优雅的味道呢?

    坟墓……

    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因为爱情本身就是不靠谱的多巴胺对大脑作用的结果。当你看到一个人,心里忽然不可抑制地涌起一阵冲动,血液沸腾着叫嚣着就是他(她)了的时候,其实是大自然赋予我们的生物本能找到了适宜产生更优良下一代的配偶。

    所以,爱情是不可抑制的激情,是多巴胺的迅速分泌,也只不过是一种生^殖本能。

    只有热情的浪潮退去,激情的火焰熄灭,长期在一起形成的默契才慢慢沉淀,相互扶持的信念才开始滋生,彼此磨合,彼此习惯,习惯了对方的每个动作,熟悉到一个眼神就会明白对方所想,欣赏彼此的可爱之处,对爱人的坏习惯和小缺点嘲弄几句,在弱肉强食的围城中,走向生命的尽头。

    他是我的人,是与其他任何人都不同的存在。

    爱情被埋入婚姻的坟墓,可是爱并没有完结。

    这种近乎亲情的情感,才是爱情的最终归宿。

    斯科特天生就不擅长与女□□往,除了他的母亲和姐妹。他只希望熬过这段乱糟糟的日子,等战争结束了,找个好人家的姑娘结婚,父母满意,妯娌和睦,对自己的妻子好好的,一辈子。

    他虽然弄不懂女性这种神秘的生物,可是斯科特仍然希望女性这种柔弱又刚强的小生物,不要受到太大伤害。

    以上所有,是斯科特对妹妹卡丽恩和邻居印蒂亚,以及地球每个角落里的爱人和夫妻的,最发自内心的祝福。

    作者有话要说:  抱歉,意外变故,不足为读者道。但是这篇文文会继续写,直到写完不然,对不起支持我的读者,也对不起自己的心。

    很久未更,深表歉意。

    ☆、第四十章(不是伪更,点进来看作者有话要说)

    自从十年前瑞特·巴特勒离开查尔斯顿,再也没有比北佐治亚十二橡树庄园的烧烤宴会上心情更糟的时刻了。

    萨姆特堡!哼,南方的傻瓜们,是准备以堂吉诃德式的勇气同风车作战吗?

    弗兰克·肯尼迪摸着从来都不曾浓密过的姜黄色胡须,接过了瑞特的支票。他们谈妥了生意,瑞特从这个老实的农场主和商人手中买下了足够的粮食和棉花,很快就会有一大笔钱翻倍着流回他的腰包,所需要的只剩下等待。

    瑞特本应感觉良好,可实际上他觉得糟糕透了。

    查尔斯顿受人尊敬的市民们点燃了战争的导火索,这一群沾沾自喜、得意洋洋、自以为是的傻瓜!

    其貌不扬的生意伙伴提议说:“我说,巴特勒,今天下午你有什么安排吗?我的老朋友约翰·韦尔克斯的独生子要订婚了,十二橡树庄园要举办烧烤宴会。”

    “我知道这个家族,他们尽可能的避免把任何新鲜血液带入本家族。”

    肯尼迪尴尬的笑了笑:“他们的殷勤好客也同样著名。我们一起去参加烧烤宴会吧,我不会让你误了晚上十点半的火车。”

    瑞特撇了撇嘴:“我不确定绅士家庭会欢迎一个被绅士赶出绅士家庭的叛逆者。”他情绪越是低落,笑容就越是灿烂和嘲讽,言辞也越刻薄。

    肯尼迪是个心地善良的老好人,他原谅了瑞特的无礼言语,并强行把他带上了通往十二橡树庄园的路。

    后来,瑞特不得不承认,一些看似无关紧要的机缘巧合,往往会改变人的一生。

    弗兰克·肯尼迪的轻便马车载着主人和客人,驶过柔嫩的紫荆花丛,路过幽灵般闪烁不停的山茱萸,闻着空气中弥漫的山胡桃的气息。

    这是佐治亚最美的春天。

    瑞特收起了刀锋似的伶牙俐齿,一路沉默。

    好心的主人把他的沉默理解为不速之客擅闯聚会的不安——事实上,瑞特的字典中永远也查不到“不安”这个词。他不会为年少轻狂时毁了姑娘的名誉而不安,他不会为决斗中开枪打死了姑娘的哥哥而不安,他不会为背叛了生他养他的南方的传统而不安,他不会为赚南方傻瓜的钱而不安。

    林肯——这个长着瘦长脸孔的危险的西部人——很快会派海军封锁住南方的港口。到时候棉花的价格会一路飙升——上帝在上,南方的棉花产量占了世界的三分之二!——而那时瑞特的船早就到了巴哈马。

    可这一切根本就不算什么,金钱和权势对瑞特来说早就没有吸引力了。他觉得自己在看一群孩子玩游戏、过家家,他们尖声大叫,他们吵吵嚷嚷,他们挥舞着树枝和木棍,他们大摇大摆、不听劝阻的玩着战争游戏。

    有的人因悲悯而伤感,瑞特却因悲悯而冷酷。

    面对客人的沉默,肯尼迪只好接过谈话的重担,喋喋不休:“别看他们住在乡下,巴特勒,约翰·韦尔克斯可不是乡巴佬,绝对不是!他的图书馆里有上千本书,他和他的儿子读过绅士该读的每一本书……你还会在宴会上遇到大嗓门的爱尔兰农场主,杰拉尔德·奥哈拉。我对爱尔兰没有任何成见,杰拉尔德的大女儿是全县闻名的美女,每个年轻的小伙子都向他求过婚;而他的二儿子更是被人津津乐道的传奇……”

    瑞特似乎并没有听到对方殷勤详细的介绍。

    在查尔斯顿,他一起上课、打架和喝酒的同学正攻击着萨姆特堡,而他们狂热的长辈则做着一次比一次火药味更浓、一次比一次更煽动人心的演讲。

    他们渡过富林河,爬上一个高坡后,科林斯柱子支撑的白色屋顶就出现在眼前。

    “你会亲眼所见,”肯尼迪兴高采烈的说,“十二橡树庄园的殷勤好客,的确是佐治亚的传奇!”

    车道拐弯处闹哄哄的,先生们下马,太太小姐们下车,黑人马夫赶着车马,宾客们热情亲昵的招呼着上个周才一起吃饭的朋友,仿佛好几年不见似的。

    山胡桃木的味道与烤肉的香气混合着飘来,盛装打扮的漂亮姑娘们在游廊上与情郎打情骂俏,上了年纪的先生太太们自在的闲谈,孩子们像低空飞行的燕子那样在草坪上窜来窜去。

    眼前这幕场景,就像南方的尊严的葬礼,最后的荣耀的挽歌。

    瑞特维持着优雅和礼貌,向门口迎接宾客的主人打了招呼,就进入大厅,把高大的身躯藏在阴影里,不动声色的冷冷的打量着来来去去的人。

    他的目光落在一个乌发碧眼的孩子似的人身上,不由自主眯起了眼睛。

    这个孩子个子不高,身材纤瘦,笑容满面的与男主人的儿子交谈。他很漂亮,太漂亮了,漂亮得令花枝招展的姑娘们全都相形见绌。他的下巴尖尖,弧度却是柔和而有力的,他白皙得令人吃惊,他的绿眼睛非同寻常。这个年纪的孩子本该嬉戏玩乐,他却穿着一丝不苟的礼服,打着精挑细选的领结,与年轻人谈笑风生——笑容却丝毫没有深入眼睛,孩子的眼睛像湖底一样平静无波。

    男孩身上,传递出一种与年龄不符的冷静、无可奈何的隐忧,以及听天由命的悲悯。纤细漂亮的男孩像个骑士,用瘦弱的手臂,不动声色的守护着他想要守护的一切……这个神奇的、仿佛被仙女偷换了的孩子。

    “天哪。”瑞特喃喃自语说。

    男孩非常敏锐,当察觉到瑞特的注视时,便转过头来。他迷惑的绿眼睛直视着瑞特,他雪白的胸口和优美的锁骨从解开的领口里露出来,他直勾勾的打量着瑞特,一时间忘记了招呼和微笑。

    忘却了迫在眉睫的战争,忘却了毫无未来的荒芜,希望像清泉一样在瑞特心口汹涌,他深吸一口气,喃喃道:“上帝啊,你让我从一个孩子身上找回了自己。”

    他的心跳逐渐恢复了正常。

    看到男孩继续与阿希礼交谈,瑞特自嘲的笑了。他都已经很久没为女人犯傻发疯了,却在一个完全陌生的庄园,为一个完全陌生的孩子激动不已。

    这个绿眼睛的孩子与他根本不是一类人,瑞特却从他身上找到了共鸣的频率。

    于是,瑞特理所当然的误了今晚的火车。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亲们还没有忘记这个文章。它注入了小风是心血和爱,小风是绝对不会坑掉它的。

    这一章,是从船长的角度来展示两个人的初遇。

    ☆、第四十一章

    “瞧啊,阿希礼,这面料是不是相当不错?玫荔送你上衣,斯佳丽送你的手套,印蒂亚和霍尼送你的腰带,再加上我送的帽子、靴子和马裤,这整套行头可以称得上完美了。”

    “没错,兄弟们看到我焕然一新出现在他们面前,他们一准是羡慕的眼珠子都绿了。”阿希礼抚摸着厚实的裤子,夸奖说,“恐怕再也见不到这样结实柔软的布料了。”

    斯科特自豪的抬头挺胸:“那是自然,算你识货。这条裤子可是著名工装设计师斯科特·奥哈拉设计的款式,料子是最优质的法国斜纹棉布,用牛皮和黄铜铆钉在屁股上加固的,甚至连两匹马都无法把它扯开。因此韦尔克斯上校不必担心屁股上磨出洞。只可惜料子只有蓝色,我不得不让黑妈妈染黑它。如果有灰色的料子配你的上衣该多好。”

    “你这番话说下来,简直可以包揽邦联军队的军装生意啦。我可要换上试试。”

    换好靴子和马裤,斯科特帮他围上妹妹们送的腰带。他对于流苏腰带没什么见解,试了几次,不是系的松松垮快活像浴巾,就是险些打成死结勒断阿希礼瘦长的腰。最后终于摆弄好了,脸红脖子粗的斯科特长长的舒了口气,仿佛在北方佬的封锁线上完成一次惊险的偷运。

    阿希礼在他面前迈着方步,拍这裤子说:“你怎么会知道我的尺寸,斯科特?好像比玫荔更了解似的!”

    斯科特神秘的眨眨眼,仿佛风吹树叶,答非所问的说:“走吧,阿希礼,我送你到车站。家里暂时只有一把能用的伞,我们只好将就了。你比我高,你负责打伞。”

    屋外,冬天的雨淋淋漓漓的下着,皮靴扣击在路面上,溅起一圈圈涟漪般的珠沫,有时也会激起凶恶粘腻的泥浆。

    雨越下越大,旧伞撑不住了,两人只得在路边一棵树下暂时停留。幸亏冬天不打雷。

    斯科特愤愤不平道:“该死的雨,没完没了。”

    “快了,就快结束了。”阿希礼望着地平线处源源不断涌来的乌云,喃喃自语,“我真羡慕你,斯科特。”

    “羡慕我个子矮可以不用打伞吗?”他仰着头问,几星雨丝打在他微笑的脸上。

    高个子的年长同伴也笑了笑,把朦胧的目光从遥不可及、也不知名的远方收回来,在斯科特脸上凝成实质。

    “羡慕你不必参加战争。”

    《宅书屋》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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