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草觅天涯 下+100问》分卷阅读16

    已经合拢的眼睛睁开。

    她仍然没有考虑很长时间,便道:你说得对。

    然后干脆利落地从墓穴中跳出来:走吧,先让你知道他。

    于是他知道这女子是刚刚卸任的司寇,死去的那个,是上一任。

    那人也曾经叫做司寇,也是女人的义兄长。

    嗯,对了,她的义兄长曾经也是整个山庄最有名的话痨。

    第一百零三章:闲话家常顺便说媒

    上一任司寇大概是因为办事不利,戴罪立功又出现了严重失误,自愿选择作了药人。

    因为当时这女人还是个十岁小女孩儿,那人想赌一把运气,活下来。

    他坚持了足足两年,不发疯,不昏迷。

    直到再也支持不住。

    后来女人长大了,竟然非常出类拔萃,以一介女流的身份当上了刑堂之主。

    平生最大的执念就是这位义兄长。尤其是他用全部意志支撑两年神志清醒,为了她。

    所以她也会拼命做到最好,她以为只有坐上刑堂之主的位置,才有机会救回他。

    可惜,直到女人也卸任,也没有更好的办法了。

    而女人觉得自己既然达到了兄长的高度,九泉之下,也可以给兄长一个交代。

    所以,最后,破釜沉舟。

    给王谢讲了故事以后,女子送走了王谢。

    后来她继续在繁露山庄供职,当然她已经不是刑堂司寇了,而是去了物堂,物堂设立的孤部,专门收集各地孤儿弃婴。

    我要让别人也记住他,这样他永远不会消失。

    好吧,这种偏执总比要去自尽好多了。

    王谢仔细端详着面前的司寇,企图将之与那具骷髅人联系起来。

    当然他不会傻得冒冒失失就去问司寇你有没有一个小你将近二十岁的妹妹,但是他对于司寇的病症还花力气研究过。

    现在看到活蹦乱跳的司寇,微微有些感慨,也是人之常情。

    咳,身边还有个活蹦乱跳的越陌呢,感慨还未发生的事,真是杞人忧天。

    宓王世子没有死,继承山庄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决策者不同,山庄的人员调动乃至将来可能的事件走向也会不同,现在操心未免为时过早。

    司寇眼角余光看到越陌似笑非笑,心头就有些发毛了。

    王谢打量完毕,看见越陌似笑非笑,心里到没有发毛。

    他在桌子底下,伸腿勾住了越陌的腿,轻轻磨蹭。

    于是越陌继续很温和地跟裴回说话去了。

    王谢继续蹭越陌的腿,越陌借着桌布的遮挡,左手悄悄伸到桌子下面,拍拍他大腿以示安慰。

    林虎峰一见越陌出现,就兴奋起来没别的原因,司寇是莫公子手下,莫公子最好能同意他和司寇打一架,切磋切磋。

    他现在还不知道风依涵与阿魏都是越陌手下,不过对他而言,知道或者不知道都无所谓,能打就好。

    这么想着,林虎峰便直接问:莫公子,我能和司侠士切磋一番嘛?

    司寇看了一眼越陌,又看了一眼林虎峰,还看了一眼宁芝夏。

    其实他对宁芝夏更感兴趣一些,因为对方身上有他喜欢的血腥杀气。

    越陌在公事之外,并不摆什么架子,笑道:只要司寇愿意。

    司寇将自己想说的长篇大论精炼了一下,概括成一句话,道:我是剑走偏锋的狠辣功夫,林侠士和宁侠士都可以一战,但是必然互有伤亡。

    不要觉得这句话很长,如果司寇不加限制地说,原话会足足长上十倍。

    林虎峰跳起来:你都没试过,我不可能不行!

    司寇想了想,用一种奇异的目光仔仔细细、上上下下、来来回回扫视林虎峰全身,仿佛透过皮肉将骨头都看一个遍,不时在对方身上某处停顿一下。

    林虎峰登时觉得身上发冷,不由一抖:你这是什么眼神?

    宁芝夏却明白了,也不说破,收回目光,伸筷子夹了片水晶肴肉,细嚼慢咽。

    司寇审视一遍林虎峰,手覆盖在领巾上,看一眼越陌。

    越陌不在意地挥挥手,只要司寇长篇大论不是对着他和王谢来的,都好说。

    林侠士,刚刚你的姿势里面一共有七处破绽,包括左颈、左肘、右肩、右前臂、第五节脊骨、腰眼和右小腿。我们来一条条分说。如果我猝然发难,以手中筷子飞出击你双目,你要么闪身躲开,要么抬手自救。前者,我会出手击中你左颈,后者,我牵制你左肘。彼时,你若足够迅速,自当逃开,而我掌中有利器,你受伤在所难免。而你若硬抗,以攻代守,也自然会血溅三尺。接下来我们说右肩和右前臂

    王谢一边听,一边看着越陌。

    越陌有些无奈地笑笑:司寇说话一向严谨细致,不觉便有些琐碎。他经验见识都是一流,也善于照顾人,独自一人将义妹养得温柔知礼。家里就他兄妹二人,他今年三十出头,没有婚配,我觉得年纪长些的比较疼人。

    温柔知礼?王谢想想自己遇上的那个果决的女人,觉得越陌的评价有些不妥。

    还有一样不妥。

    年纪大些小些不重要,会照顾人是最好,唯一一点是,他以何谋生?会不会有危险。王谢强调。

    这个你放心,我只是拿个范例来比一比,人选有很多,最后还是要看容翔。

    裴回旁边坐着,一头雾水,听到与自己相关,更加不明白了:天涯公子,重芳大哥,你们在说些什么?我都听不懂。

    越陌笑道:想让容翔多交些朋友。说着又故意瞄了一下王谢,重芳的愿望,我必然会努力达成。

    裴回目光在越陌和王谢之间移动,还是不太明白。

    越陌补充道:况且几日不见,容翔又和我生分了,我得做点什么才是。说着夹给裴回一筷子豆芽,这里做得不家常,将来你尝尝我的手艺。

    裴回一脸惊讶:莫公子会做菜?家常菜?

    越陌笑笑:容翔不改称呼,可休想吃我做的菜。

    天涯大哥裴回有些发憷。

    在于飞庄他还自在点,越陌虽然言行举止看着并非常人,但好歹受伤虚弱,窝在王谢院子里,吃东西也好说话也好,没见他跟别人怎么发号施令端架子。而今这一露面,包间里陪酒的少男少女都战战兢兢,明显这位莫公子来历不凡,他登时就将初见面发现对方痊愈的喜悦压下来,小心翼翼拉开了距离。

    谁知道越陌窥破他心思,竟然一直在说家长里短的话,还不是生搬乱套。

    越陌介绍:文人雅客常常将豆芽、笋、蕈类,称为素菜当中三种最为洁净的东西,所以做法多以素食。只是他们讲他们的风骨,平常人家哪有这些讲究,豆子便宜,一把豆子发成豆芽便是一锅,颇为实惠,加些肥猪肉一炒,有荤有素尽可下饭,才是真正居家过日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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