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IVE IN 之古风篇》分卷阅读43

    账要慢慢清算,这样才能算的清楚明白。

    玄手提宝剑,行走在宫道上,幽蓝的发丝盖住月光,投下一片斑驳黑影。

    皇帝寝宫,近在眼前。

    作者有话要说:

    说起来认真地进行主干剧情,这算是贺文吗?

    ps:作者君都散光了,可能更得比读者(如果有读者的话)想象的还要慢,毕竟我不想高散

    ps的ps:接下来会进行一个独立的小篇章,换个猪脚,这一章实在喽不下去了,就短一点,不知道为什么,总感觉后面写的有点着急。

    第41章 皇恩浩荡(上)

    听说人上了年纪之后,总是会禁不住怀念以前的事情。

    朕怕是已经老了。

    还记得父皇那年召他父亲入宫议事,与他在御花园中相遇。少年的身影在阳光下似乎摇曳着,背光,变成了一个剪影——就算再过上十几二十年,朕相信自己也不会忘记这一幕。

    如今行走到朕与他曾相遇的转角,阳光还是那么和煦,朕自己和自己、和宫人或是和交好的大臣漫步于此,常常觉得有些刺眼,神情一个恍惚,他的身影似乎还立在那里,但那已经是近二十年前的事情了。

    每当想到此处,还是不免有些悲伤,不禁回忆起我们还年少时,相伴相随的时光。

    朕怕是老了。

    第一次见到他,朕才13岁,他也不过刚满14,那天,父皇召他父亲入宫议事,所谈的话题不是别的,正是我们两个的婚事。他性格很好,遇事总是考虑着别人,虽然才能一般,但说白了父皇看中的就是他的中庸,将朕草草嫁给他,然后撒手不管,这样对朝政的影响才能缩减到最小。

    朕当时甚至配不上做父皇的一颗棋子,如今也常常怀念那时,卑微弱小的日子。

    朕那时才刚显露出omega的特征,还不理解这到底意味着什么,于是还是像个没事人一样,一天到晚无忧无虑的,在宫墙内闲逛,最爱去的地方就是御花园,就算在夜晚,也喜欢阴森森地立在湖边小桥那里。

    那天他在御花园里闲逛,朕也在御花园里闲逛,于是就偶遇了,朕还记得自己说的第一句话是——“呀!有鬼啊!”做的第一件事泼了他一脸水,他就一脸懵逼一脸惊恐地向后闪躲着。其实朕当时没被他吓着,就是见到一个不认识的人,想逗他玩玩,也就是生活太无聊了罢了。

    “你别过来!”当朕向他凑近的时候,他伸出一只手阻挠着我,另一只手带着宽大的衣袖半遮着脸,他越是撵朕,朕就越愿意凑到他跟前去,还笑嘻嘻地,做出一副自认为玩世不恭的模样。

    于是他开始后退,手挥来挥去想要像赶蚊子一样赶朕走,朕在他的袖口处闻到一股很好闻的味道,淡淡的,闻不出是什么香,但仍然好闻,像是要把人吸过去一样。当时朕还不知道,那是alpha的信息素,也不知道,他的信息素让朕想了一辈子。

    之后顺理成章地成亲,因为婚前,我强迫他时常入宫见我,他乖乖地照办了,况且朕也觉得他很有趣,所以我们之间还是有点感情的,比一般听从父母之命成婚的alpha、omega,要好的太多。

    成亲后,我们只在宫里住了三天,之后就搬进了一座不大不小的宅子里——把我们两个丢进小宅子,大概是父皇的主意,因为之后我们两个什么都不用干,每个月还有大把的月银送来。

    这不算一件坏事,相反,朕心中是真的十分欢喜,坐着马车刚出宫门,就迫不及待地将车帘掀开一角,望着宫外熙熙攘攘、车水马龙的大街,无论是挤作一团、磨肩撞肘的平民百姓,吵吵闹闹的小贩,还是哗众取宠的杂耍,都让朕觉得新奇。再回头仰望一眼密不透风的宫墙,金碧辉煌的皇宫,不知怎的竟有种小鸟飞出笼的感觉,于是朕就趴在了窗口,痴痴地笑了起来。

    他看着我这幅模样,也傻兮兮地跟着笑,于是二人就在车里笑成一团。

    在宫外的那几年时日,至今也让朕念念不忘,和他相伴相随的日子,无忧无虑,每天跑着傻玩傻乐——喝茶、听戏、听曲、看杂耍、吃小吃、乱买东西、逗邻居家的小孩一切对朕而言都是新鲜的,京城与皇宫虽然只有一墙之隔,但这里的一切却远比金碧辉煌有吸引力。

    朕至今都念着那段日子,也念着天天陪朕玩耍的夫君。

    想念茶碗磕豁了个小角的茶馆,想念竹椅泛黄的戏楼,想念路边的廉价小点心、廉价小摆设。偶尔想起家门口那座小桥,无论去那里一定会经过它,朕闲的没事就非要从扶手上走,日日如此,于是夫君就日日站在一边扶着朕,那时最喜欢佯装差点掉入河中,最喜欢看他惊恐担忧的表情,而且无论多少次都会上当,有意思的很

    啊,那副表情,真想再见一见呀

    推开红木的大门——它并不宽敞,憋屈地挤在两堵墙的夹缝中——一开门,看见的就是小小的庭院,庭院中间有半个小池塘,池塘旁边紧挨着半个小花坛——不知是不是因为第一次见到他时,朕只有13岁,小池塘里恰好养了13条鱼,只是它们在一次下暴雨时统统逃进了一旁的小河,此后就只剩半池水草了。一旁的花坛——不知是不是因为夫君有什么诡异的癖好,花坛里种了两三排菜,夏天时,每天都能摘一小把豆角,朕每年夏天都吃的想吐。

    有了这半个池塘和半个菜园,小庭院里除了一把扫把,就再也什么都容纳不下了。

    我们住着个木质的小楼,一楼是客厅、饭厅、书房,和一个摆满了书画的小隔间,虽然我们两个都对书画没兴趣,但为了撑场面,它们还是留在那里,几年都不带挪地方。二楼就是卧室,和一大片闲置的地方,当初用来堆杂物,可现在想来,应该是留给我们堆孩子的——虽然他不过留给了我一个女儿,用不着这么大片。

    大概是我们俩比较懒的缘故,现在回忆起来,大部分的时间好像都是在卧室里,窝在床上耗过去的。当初我们还是年幼的alpha和omega,面对面地躺在床上,腿叠着腿、胳膊叠着腰,发丝散开,都缠绕在了一起,半生不熟的信息素在床帐内弥漫,却还只把对方当成和自己抢被子的敌人,每天早上看着自己又只占了被子的一角,还给挤到了床的边缘,我们就仇人相见分外眼红,非要龇牙咧嘴拽被子,在床上折腾到日上三竿才起床。

    朕不相信什么一见钟情,这比青梅竹马或是先婚后爱更不可靠,果然日久生情才是正道——

    朕和夫君虽然是稍微有点好感就成婚了,但当时毕竟年纪还小,父皇没鬼畜到逼我们圆房的程度。虽然当年朕盖着盖头坐在花轿上时,因为觉得新鲜而兴奋雀跃的难以言喻,但到做真正夫妻的那一日之前,我们还有很长一段日久生情的路要走。

    ——其实并没有那么难,牵着手走在熙熙攘攘的民间大街上,看遍热闹的景象;或是在春日秋日出游,二人骑马在野地里穿梭,在花丛和落叶中闹腾;夏天热的不行,上山避暑,在石阶铺就的山路上蹦蹦跳跳,迎面赶上挑水的和尚;即便是寒冷的冬日,只要是点上一个炉子和他一起钻在被窝里,一天到晚昏昏沉沉的打盹,也是值得回忆的日子。

    ——有时候闲的没事了,我们两个就对着铜镜比比谁的眼睛大、谁的皮肤白、谁的牙齿齐,我还记得他自己每次都故意瞪大眼睛,说朕是门缝眼,狂妄到应该被满门抄斩的地步,但朕只不过撒娇般地在他背上锤了几下,见不到一点帝王的尊严。

    不过朕当时也不是帝王。

    朕还记得自己以前最爱穿白衣,虽然现在也是。只是少了他站在朕身边,穿着一身黑陪衬罢了。

    ——黑衣少年总爱牵着白衣少年的手,任他踩上扶手,二人慢慢地走过家门口那座小石桥,他总爱对身边的少年说:“你穿着一身白,跟死了老娘似得!”

    白衣少年就回答:“你穿着一身黑,跟死了老娘似得!”不过白衣少年的娘确实死了,他从小被父亲的大娘子散养着带大,他常常庆幸自己是个omega,若是个alpha,恐怕早就被大娘子弄死了,跟他的娘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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